本報3月22日訊 他們開著被盜車輛去盜竊,民警發現后將車扣留派出所,他們又潛入派出所將車盜出。今天上午,岳陽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對李某等人分別處以八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人民幣四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罰金。
2014年6月21日,李某和其他二人開著一輛被盜的車去盜竊,準備逃離時卻遇到巡邏警車。車不要了,趕緊打“摩的”跑路。好端端的車不要了?民警蹲守多時,也不見有人回來取車,決定先將車暫扣派出所院內停車棚。6月22日凌晨,李某等悄悄來到派出所,準備盜回被扣押的轎車。兩人推車時,發現轎車的輪胎都沒有氣,于是打電話叫人送打氣筒。打滿氣,三人就將車輛開走。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駕駛的套牌轎車,系因借款關系由他人抵押,且此車系被盜車輛。■記者 王智芳通訊員 翁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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