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6月6日電(記者陳曉波、裘立華)浙江一公司老板陳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獲得稅款186萬余元,隨后外逃出國,處境艱難,在遭遇持槍搶劫后回國自首。6月5日,浙江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陳某,39歲,曾是麗水西中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為謀取不法利益,自2011年9月起,陳某指使妻子戴某、公司財務董某,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某服飾有限公司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申請出口退稅。
僅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期間,陳某購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達20份,價稅合計金額達1366萬余元,稅款金額達198萬余元。在獲得上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陳某將他們全部用于向麗水市國家稅務局申請出口退稅,非法獲得稅款186萬余元。
2013年6月,稅務部門約談陳某。在稅務部門出示的證據面前,陳某交待了購買虛開的增值稅發票的部分事實。從稅務部門回來幾天后,為逃避法律制裁,陳某拋下妻子和兩個孩子,出國外逃。
在一年多時間里,陳某從亞洲逃到歐洲,隨后又逃到南美洲。由于語言不通,沒有合法身份,陳某只能打黑工,并時常遭其他移民敲詐勒索。
2014年3月,陳某在智利遭兩男子持槍搶劫,并被槍擊,致左小腿脛骨、腓骨粉碎性骨折。受傷后雖經多次手術,但陳某腿上的金屬彈片仍未完全取出。同年5月,陳某在網上獲悉國內正在開展的“獵狐2014”的專項行動,隨后聯系國內警方投案,并于2014年10月29日回國自首。
2015年6月5日,拄著拐杖的陳某出現在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陳某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新華網)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