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開始,廣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將只設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兩大序列。而游離在兩者之間的66萬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參保人,需根據實際情況,在職工、居民兩類醫保中選擇一項參保。記者日前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在新的《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7月1日實施后,該群體可在3個月內做出相應的選擇,究竟是參加職工還是居民醫保,否則將自動視為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保障上限將逐年上調
據廣州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介紹,近年廣州逐步完善醫療保險多層次制度體系,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設立了會逐年調整上限的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無需另外繳費,與醫療保險一并繳費)及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行選擇是否參保,繳費金額為上年度社平工資的0 .5%),同時2015年起全面啟動的城鄉居民醫保,則采取無需個人額外繳費的模式,參加居民醫保,即同步享受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障。
由于兩個險種的籌資繳費水平不一,具體的報銷上限也存在一定差異。比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大病補助后的報銷上限為年度社平工資的6倍41.8萬,加上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為15萬(目前暫行),總報銷上限為56.8萬左右。而城鄉居民醫保目前的保障上限為18.28萬,加上大病醫保給予的12萬報銷上限,總體報銷上限為30 .28萬。
兩類險種的保障額度還將逐年上調。7月1日新政實施后,職工的大病醫保報銷上限將由15萬增加至20 .9萬上調5萬多;而居民醫保連續繳費滿5年后,大病保險的上限可上調至18萬。
靈活就業人員不再單列險種
作為新醫保方案的另一大亮點,原本游離于職工、居民之間的靈活就業人員群體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將被廢止。全部60多萬該險種參保人將根據實際情況,要么參加職工醫保,要么參加居民醫保。
“在這60多萬人中,真正屬于廣州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約為20多萬,其余40多萬均為在穗就業的外來工,在企業工作,卻參加的是靈活就業險。”該局醫保處處長李程表示。
陳敏表示,之所以要將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試行辦法廢止、取消,主要是因為國家《社會保險法》、廣州的《醫保條例》均未列明靈活就業人員險種,因此不宜再增設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照新方案,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或者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以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障。
原本在廣州企業參加靈活就業險的外地職工,7月1日后必須在原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參加職工醫療險。而20多萬戶籍居民,則需要在3個月內做出選擇,選定險種。如逾期未做出選定,將被視為自動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調整
若參加職工醫保 繳費基數“打六折”
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經濟狀況和對參保繳費的承受能力,市人社局在此次調整后,適當降低了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繳費基數。
陳敏表示,現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較快,2007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27元,到2013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已達5808元,靈活就業人員普遍反映參保繳費個人負擔較重。為減輕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負擔,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積極性,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有必要進一步降低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使這部分人員有能力選擇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在此輪政策調整中明確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按職工繳費基數的下限執行(即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也就是說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從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降低至60%。同樣是5808元的繳費基數,但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5808×60%=3484.8元進行繳費參保。如新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繼續上調,則按新數字的60%計算繳費基數。
采寫:南都記者 王道斌 實習生 楊婕 通訊員 穗人社宣
二選一
職工醫保
居民醫保
3個月內做出相應選擇,否則將自動視為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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