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公安廳、局加強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遏制文物犯罪高發勢頭,確保文物安全。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打防文物犯罪長效機制。各地公安、文物部門要將打擊文物犯罪作為一項長期任務,要力足長遠,常抓不懈。要按照公安部、國家文物局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聯合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實際的打擊文物犯罪聯合工作機制。制訂落實具體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摸清掌握轄區內地上地下文物資源狀況和被盜風險情況,定期研判文物安全形勢,安排部署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督辦或者偵辦大案要案,通過采取嚴打、嚴防、嚴管、嚴治措施,始終保持對文物犯罪活動的高壓強震態勢。
進一步加大打擊文物犯罪力度。各地公安機關要將文物犯罪列入日常重點打擊范圍,將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田野石刻、文物建筑構件,特別是破壞損毀長城、盜賣長城磚等犯罪活動,作為重點打擊內容。文物資源豐富、文物犯罪頻發地區今年要集中部署開展區域性集中打擊行動。要將團伙犯罪、集團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加強串并案偵查,深挖犯罪團伙組織者、骨干分子、幕后主謀,狠打銷贓單位和個人,徹底端掉銷贓窩點,截斷犯罪鏈條、摧毀犯罪網絡。要建立“重大文物案件快偵快破機制”,做到接警處警快、勘查訪問快、追擊堵截快、文物追繳快,避免案件積壓。對近年來尚未偵破的文物犯罪大案、要案要組織力量,集中攻堅,盡快破案。文物部門要密切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涉案文物認定、鑒定等相關工作。要通過堅決有力的打擊,形成對文物犯罪的強大震懾。
切實增強文物安全防控能力。各地文物部門要積極主動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將文物安全納入當地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內容或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要逐一明確各處文物單位安全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和安全措施。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專兼職文物保護員隊伍,補充專業力量的不足。對確有較大安全風險的文博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配置安防設施設備,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對已配置安防設施設備的,要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嚴格值班值守,確保安防系統運行有效,發揮應有功能。要強化安全監管檢查,對安全值守不在崗、值守期間擅自關閉安防系統、發生報警不處置、發現安全隱患不治理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一經發現,要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充分發揮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實戰作用。各地公安、文物部門要全面加強打擊防范文物犯罪信息的溝通交流和共享共用。2011年,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委托陜西省公安廳刑偵局建立了“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開發了“全國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統”,近年來在陜西等地打擊文物犯罪工作中發揮了較好的實戰作用。各地公安、文物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設工作,各省級公安機關要確定專門人員作為“全國文物犯罪信息中心”聯絡員,負責日常溝通聯系和信息錄入工作,要及時將管轄范圍內辦理的打擊文物犯罪案件信息、犯罪人員和涉案文物等各類信息錄入“全國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統”,不斷充實系統數據庫,擴大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統分析研判文物犯罪案件的能力和范圍,進一步拓展該系統的實戰功能,為全國各地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提供科技和信息支撐。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綜合 責任編輯:劉姍(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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