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關于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視組于2015年3月18日至6月10日對天水市進行了常規巡視,7月11日向天水市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認真研究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扎實有效抓好整改落實。王銳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職責,親自組織研究,帶頭謀劃部署,重點抓思想統一、抓責任分解、抓整改調度、抓督促落實,推動整改工作扎實有力有序開展。目前整改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
(一)關于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針對有的領導干部責任意識不強,落實主體責任不具體等問題,一是領導帶頭,主動擔責。市委常委班子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和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進一步增強常委會一班人落實主體責任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落實省委“3783”主體責任體系,按照“兩手抓兩手硬、雙促進雙落實”的要求,對所在部門和分管聯系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8次,市委主要領導作出批示32件。全市各級黨組(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重點工作直接部署、重大問題直接過問、重點環節直接協調、重要案件直接督辦。9月下旬,市委將召開全委擴大會議,專門開展8名縣區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述紀述廉述作風工作。二是分解責任,傳導壓力。結合全市改革發展實際和黨風廉政建設現狀,認真落實《天水市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和《中共天水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的集體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和班子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年度任務分解到縣區和相關單位,細化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全市各級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效履行。8月下旬,市委就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集體約談了各縣區委書記、縣區長、縣區委副書記、縣區紀委書記和縣區委組織部部長,指出了各縣區在落實主體責任上思想認識不夠到位、落實舉措不夠具體、查辦案件不夠有力、問責追究不夠嚴格、制度執行不夠堅決等問題,面對面傳導責任壓力、提出工作要求,著力解決不愿抓、不敢抓、不會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問題,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三是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健全完善廉政風險防控、作風監督檢查、信訪包案、提拔任用市管領導干部征求市紀委意見暫行辦法、新任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和警示教育等制度,探索建立紀檢監察信訪舉報談話制度,實現了用制度規范和約束權力運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和“一崗雙責”、“三述”、民主評議、責任追究等制度。認真落實省委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的要求,及時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督教育,對7個縣區的7個鄉鎮、7個部門進行重點巡查,做到關口前移、源頭治理、重點防范、震懾警示,教育影響大多數黨員干部,全面提升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化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綜合效能。加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教育,繼續辦好廉政大講堂,堅持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和廉政考試制度,對96名擬提拔和轉任重要崗位的干部進行了廉政法規知識考試。
(二)關于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問題
針對紀檢部門搜集發現問題線索的方式比較單一,執紀問責的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縣區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力度不大,“三轉”工作還不到位等問題,一是加強辦案工作組織領導。調整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強化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突出了紀檢監察職能作用的發揮。結合當前基層腐敗易發多發的實際,整合各種辦案資源,探索創新辦案方式,建立健全了腐敗案件揭露機制和協作辦案機制,形成了案件查辦的工作合力。二是突出紀檢監察機關主業。大力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調整優化了市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配齊配強機關干部。對市紀委監察局牽頭或參與的74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全面清理,退出與紀檢監察工作聯系不緊密的議事協調機構63個。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機關主業主責意識,調整縣區、鄉鎮和市、縣區直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回歸到監督執紀問責的本位上。積極推行各縣區按片區交叉開展紀律審查工作,辦案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三是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建設。組織36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先后舉辦全市鄉鎮紀委書記培訓班、全市鄉鎮和街道黨(工)委書記、紀委書記專題培訓班,先后選派6名業務骨干參與中央巡視組、中紀委和省紀委有關工作,有計劃地赴省內其他市州進行考察學習,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不斷提升,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四是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對市直部門單位派出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的意見(試行)》,進一步理順了派駐機構與派出機關、駐在部門之間關系,在全市設立7個紀檢監察組,進一步加強了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五是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健全和完善問題線索排查、管理和紀律審查制度,召開7次專題排查會,對問題線索進行集體評估,對排查出的問題線索嚴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實名舉報限時回復和反饋,對重要初核問題線索由市紀委主要領導親自督辦、認真調查核實,對重點案件集中力量進行突破。1—8月,全市初核違紀線索608件,同比增長270%;立案211件,同比增長131%。六是加強信訪舉報受理工作。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拓寬問題線索來源,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1—8月,全市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64件,同比增長22%。七是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嚴肅查辦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1—8月,全市共結案155件,同比增長91%;給予黨政紀處分22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24人。
(三)關于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反映多的問題
針對一些領導干部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有的黨員干部涉嫌權力尋租等問題,一是及時交辦問題線索。召開問題線索交辦會,及時將省委巡視組移交的74件問題線索進行分解,由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并確定專人負責核查督辦。目前已辦結67件,其余7件較為復雜的問題線索正在辦理之中。二是突出規范權力運行。從體制機制入手,進一步規范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由市紀委牽頭,市委組織部及市政府相關責任部門配合,集中開展了政府采購、項目審批、資金撥付、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人事調動、干部選拔任用、司法公正、行政執法等9個方面的專項整治,對領導干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濫用職權,插手重點領域、干擾行政和經濟秩序的問題進行深查細究,對一些縣區、鄉鎮和部門負責人因履行崗位職責不到位或失職瀆職造成工作被動的問題進行問責,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效應。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專門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和約束“一把手”的用權行為,開展“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財務專項清理整頓,有效規范了“一把手”的用權行為。三是加強干部人事工作。認真執行《天水市市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公開遴選和干部調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嚴格干部調動范圍、條件和程序,對超編制、超職數、超崗位限額以及干部檔案信息存疑、調動人員與調入單位領導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一律不予上會研究。嚴格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強化對市直機關科級干部管理權限調整后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嚴把人選資格條件、領導職數和選任程序關,嚴肅“帶病提拔”責任倒查追究,進一步規范了市直部門科級干部選任行為。四是強化黨員干部監管。加大對資質辦理、項目審批、資金撥付、資源交易等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交流力度,有效化解了一些部門和崗位權力尋租的問題。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制度,針對一些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心談話、誡勉函詢、警示教育,防止小問題發展成大錯誤。嚴格落實《天水市干部選任舉報處理辦法》,健全電話、信訪、網絡“三位一體”的舉報平臺,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參與賭博、涉嫌權力尋租等問題。五是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持續加強對教育項目建設、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和招生考試等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多元化監管。集中開展教育亂收費問題專項治理,強化對中小學校的財務監管和跟蹤審計,堅決遏制教育系統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條禁令”和“六條紅線”,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嚴肅查處教師有償補課等師德師風問題,今年共查處師德師風問題24件,處理有償補課行為6起。大力開展醫療衛生行業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醫療機構違規套取醫保資金、藥品銷售提成、醫生收受紅包等違紀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了醫療衛生行業環境。
(四)關于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問題
針對一些公共性建設項目招投標不規范,有的項目先建后批、邊建邊批,存在違規操作等問題,一是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建立土地供應現場核查機制,對全市范圍內土地權屬和征收補償等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嚴防“生地”、“毛地”出讓。加強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對建設項目投資額度、開竣工時限、土地出讓金交納期限、違約責任等予以明確約定,堅決防止拖欠土地出讓金和閑置土地等行為的發生,進一步規范了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二是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征地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及甘肅省征地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精神,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道路、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征地拆遷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規范征地拆遷程序,強化財務監管,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有效防止了征地拆遷過程中違規操作、截留征地補償費以及以權謀私、貪污賄賂問題的發生。三是切實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和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管,制定出臺《天水市公共資源交易部門職責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體系,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機制,努力打造陽光交易平臺,有效防止了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整交流,加強對項目審批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專家評估制度,認真落實開工報告制度,嚴禁超越權限審批,嚴禁先建后批、邊建邊批,從源頭上堵塞了監管漏洞。
(五)關于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肅問題
針對截留征地補償費、坐支土地出讓金、擠占滯留專項資金等問題時有發生,一些部門和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一是全面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監管。由市財政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全市范圍內重大項目征地補償費兌付情況和土地出讓金使用情況以及涉農專項資金發放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個別鄉鎮、部門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和坐支土地出讓金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對擠占滯留和挪用的專項資金及時進行了追繳,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二是認真落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財務收支審批等制度。組織力量對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指出了一些部門單位在落實財經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有關單位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對全市各單位“三公”經費的預算和日常監督管理,著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三是建立健全財務審計長效機制,推進審計工作關口前移。加強對領導干部任前、任中、離任后的財務審計和對全市專項資金、預算外收入、重大工程及大額資金使用等經濟活動的審計,從嚴查處賬務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截留挪用等違紀違法問題。先后對2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離任經濟事項交接。
(六)關于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的問題
針對一些鄉鎮和村干部聯手圍獵蠶食涉農資金,共同違紀違法突出等問題,一是在鞏固教育實踐活動已有成果的基礎上,認真部署開展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在基層黨組織中開展了“學黨章、樹信念”主題教育活動,重點對鄉村干部黨性觀念不強、服務意識弱化、漠視群眾利益、執行制度不嚴等問題進行深挖剖析整改,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村干部的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惠農政策教育,進一步強化了村干部的法紀意識。二是開展換屆后村“兩委”班子運行情況摸底研判工作,對排摸出的涉嫌違紀違法的76名村干部進行逐一甄別和分析定性,采取批評教育、組織調整、黨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措施作出處理。加大對群眾意見較多、不勝任現職村干部的調整力度,結合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對353個村級班子進行了調整,涉及村黨組織書記150人、村主任134人。三是進一步加強村級事務監督管理,注重發揮鄉鎮紀委執紀監督作用,加強對“三資”和政府專項基金、民生專項資金的監管,在各鄉鎮積極推行財務管理“三管雙簽一監督”制度,強化資金監管。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村務公開,促進了村務管理的規范化。四是切實加大對涉農案件的查處力度,突出對惠農政策落實、扶貧資金使用、城鄉征地拆遷等19個重點領域的綜合整治工作,由各縣區財政部門牽頭,對39項惠農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鄉村干部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克扣、截留、冒領退耕還林、危房改造、農村低保、扶貧項目等惠農資金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移送司法機關7人,形成了有力震懾。
二、反對“四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一)關于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仍然存在問題
針對一些市、縣區領導調研不夠深入,會議多、文件多,評比檢查多等問題,一是持續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后續整改。加強教育實踐活動后續整改工作,對教育實踐活動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問題,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查找的問題合并起來,督促各單位統一建立臺賬,一并抓好整改,特別是對教育實踐活動期間中央提出的21項專項整治任務、省委確定的3個專項整治重點和市委開展的“六項集中整治行動”,持續用力,認真整改,較好地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二是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緊扣教育主題,突出問題導向,把發現問題、剖析問題、解決問題作為專題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督促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照“三嚴三實”標準,認真梳理分析“不嚴不實”問題和具體表現,并對存在的問題找原因、定措施,進行即知即改。三是持之以恒改進工作作風。認真落實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有關規定,著力解決聯系基層不夠、調研面不廣,一般調研多、專題調研少,調研程式化等問題。市委常委分別圍繞全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破解“三農”制約瓶頸等難點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及時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增強了指導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市各級領導干部把調查研究作為改進作風的突破口,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到群眾中去,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著力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嚴控會議數量和規模,對會議時間、參會范圍相近或工作內容相關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或套開。今年共召開全市性會議15次,參會人數2100余人次。精簡壓縮各類文件簡報,取消了往年以市委辦公室名義轉發的部門工作要點、年度性工作安排等,嚴格規范發文數量、文種以及規格,以市委、市政府和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數量同比進一步下降。嚴格清理和規范重疊交叉的評比表彰和不必要的考核評比項目,對各類檢查、評比、考核、督查活動做到統籌安排,堅決防止編假數字、樹假典型、弄虛作假、瞞上欺下以及檢查、考核、“一票否決”過多過濫等作風不實的問題。
(二)關于干部消極懶政突出問題
針對干部作風疲沓、工作漂浮,行政效率不高等問題,一是持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緊盯“四風”的新形式、新動向,時刻繃緊懲治“四風”這根弦,集中開展干部作風專項整治,把懶政、不作為等問題作為整治重點,堅持抓小抓早、標本兼治、持續用力,嚴防回潮反彈,通過明察暗訪、追責問效,有效解決了一些干部作風方面的“頑疾”和“痼疾”。二是深入推進效能風暴行動。完善服務承諾、首問責任、限時辦結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強對市、縣區行政審批中心、窗口服務單位辦事大廳和鄉鎮、街道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村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公開和簡化辦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務,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進一步提高。大力整治推諉扯皮、吃拿卡要、中梗阻塞、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以及“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現象,嚴肅查處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優親厚友以及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資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問題。制定《效能風暴行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和機關作風實施方案》、《效能風暴行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和機關作風工作民主評議代表工作細則》,聘請民主評議代表22名,組織開展網上社會評議政風行風和機關作風工作,有力地糾正了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三是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認真執行干部職工請銷假和工作人員去向告知制度,完善公休日、節假日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責任追究制度,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堅決整治干部慵懶散慢、紀律松弛和鄉鎮干部“走讀”等問題。四是集中開展打擊傳銷和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排查社會人員、直銷企業和銷售人員組織策劃的傳銷活動,以及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各類投資公司等超范圍經營投資、融資業務情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揭示傳銷及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和欺騙性,提高了公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風險防范意識。
(三)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的問題
針對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問題,一是堅持把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改進作風的一系列規定要求與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相結合,制定印發《關于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廉潔過節的通知》,對各級領導干部提出“十一個嚴禁”,把作風建設各項任務細化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把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作為貫徹落實規定要求、推動作風建設的主體,通過領導抓、抓領導,形成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合力,努力營造領導干部帶頭執行規定、機關干部自覺踐行規定、廣大群眾監督落實規定的良好氛圍。二是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牢固樹立節儉意識,進一步簡化接待程序,嚴控公務接待規格和標準,大力壓縮辦公經費,嚴格控制會議費和差旅費支出。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整治,嚴格清查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一崗雙車”、公車私用等違規違紀問題,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實行車輛集中管理、按需調配和有序停放。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頓情況“回頭看”,對存在超標準、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和變相騰退等問題進行督查,整合利用黨政機關清退出的辦公用房解決市級民主黨派和群團組織辦公用房緊張、辦公條件差的問題,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使用效率。三是加大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規定的監督檢查力度,采取不打招呼、不發通知、突擊性檢查和明察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對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公款送禮以及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借機斂財等不正之風進行監督檢查,對一些頂風違紀的人和事在全市范圍進行通報批評和公開曝光,特別是對一些穿“隱身衣”、進“青紗帳”的問題開展追蹤調查,以嚴厲的措施整治“四風”頑疾。1—8月,全市共開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監督檢查131次,下發通報15期,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32件,處理3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5人,誡勉談話14人,約談12人,有效解決了一些黨員干部在工作作風和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形成了正風肅紀的震懾效應,進一步釋放執紀必嚴的信號。
三、執行政治紀律方面
(一)關于個別領導干部執行政治紀律不嚴的問題
針對個別領導干部執行政治紀律不嚴,規矩意識不強等問題,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全面落實思想建黨的要求,堅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論武裝工作,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夯實黨員教育管理這個基礎,注重加強對黨的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的經常性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規矩意識和底線意識,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家園,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二是強化專題教育。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把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為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先后下發多個指導性文件,督促指導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通過集體學習、個人自學和交流研討,認真抓好規定篇目的學習,促使領導干部在學習思考中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行動自覺,把規矩意識、紀律意識、底線意識牢固樹起來,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干老實事。同時,堅持把黨員教育管理作為加強紀律規矩教育的基礎性工作,在全市廣大黨員中開展“學黨章、樹信念”教育活動,組織引導黨員認真學習黨章、黨史和黨的基本知識,加強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進一步強化了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三是嚴格監督檢查。由市委組織部牽頭,督查等部門參與,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各單位定期開展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悖言論和傳謠的行為,有效維護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關于重大問題請示報告不及時、個人報告事項不全面的問題
針對有的領導干部對重大問題請示報告不及時,一些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不全面等問題,一是嚴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堅持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作為領導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方面,強化對重大事項的請示報告,及時將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向省委、省政府進行了請示報告。同時,明確要求并督促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凡重大問題、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重大活動必須集體研究決定,及時、全面、準確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聯系領導請示報告,進一步規范了領導干部用權行為。二是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外出請三是進一步規范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假報備工作。制定《天水市黨政領導干部外出報告工作及請假管理辦法》,對全市黨政領導干部市外出差、參加會議、學習考察、外出培訓及休假或個人因事因病請假進行嚴格審批報備。省上《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報告工作的通知》印發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把外出請假報告作為一項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矩,堅持帶頭執行,嚴格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求,提前3天對外出事由、時間、地點以及臨時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姓名、職務等情況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了報告。同時,認真抓好市領導、縣區黨委政府和市直部門主要領導外出請假報告工作,對未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擅自外出的進行嚴肅追究問責。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把關提醒,加強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督促各縣區、市直各單位按規范要求報告領導干部外出情況,做到了外出必報、及時報告,有效防止了不報、遲報、漏報等問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強對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工作的督查,形成了守紀律、講規矩的良好氛圍。制度。堅持把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作為貫徹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要舉措,突出規范、準確、全面要求,在督促指導1268名市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同時,把全市所有鄉科級正職干部納入個人事項報告范圍,堅持“凡提必查”,按規定程序對148名擬提拔和轉任重要崗位干部個人報告事項進行了審查核實,對經核查未如實報告的8名干部按規定進行了暫緩或終止選拔任用的處理。按不少于10%的要求,隨機抽取128名市管領導干部,委托相關機構對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信息進行核查,核查結束后將對信息填報不真實的督促補報并按規定嚴肅處理。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聯席會議機制,積極推進房產信息查核報送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抽查核實工作。嚴格按照中組部、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的部署要求,完成登記備案12160人,共收繳集中保管因私出國(境)證件1169人1700本,處理問責違規人員9人。
四、落實民主集中制和選拔任用干部方面
(一)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的問題
針對個別縣區對一些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調研論證不深入等問題,一是嚴格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對各縣區領導班子重大決策的監督,督促各縣區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作決策、辦事情,對重大人事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決策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重要工作、重要情況、重要活動及時通報班子成員,進一步增強了各縣區黨政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二是優化科學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調研論證和科學民主決策程序,探索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嚴格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督促各縣區在決策實施前,廣泛開展調研論證,充分聽取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防止在決策、審批等環節中因前期論證不充分、工作不到位產生負面影響或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決策實施后強化跟蹤問效,對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有效提高了議事決策的民主性、規范性和科學性。
(二)關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大的問題
針對一些縣區及部門班子成員調整交流滯后等問題,一是加大市管縣處級干部交流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領導干部交流的各項規定,突出推進縣區和市直部門班子成員的交流,分門別類列出調整交流清單,制定交流計劃,合理確定交流干部比例和交流范圍,堅持每批次統籌安排一定數量的交流干部,干部交流工作有計劃、有節奏、穩妥有序開展,進一步優化了縣區及市直部門班子結構。二是積極推進鄉科級干部交流。在廣泛調研、深入論證的基礎上,調整下放市直部門科級干部管理權限,研究制定市直部門科級重要崗位干部交流辦法,探索推行重要崗位科級干部跨行業、跨部門交流,結合任前方案審核,指導督促各縣區、市直各單位積極有序推進干部交流,進一步增強了干部隊伍活力,調動了干部工作積極性,有效規避和防范了一些重點崗位廉政風險。
(三)關于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問題
針對市直部門班子成員整體年齡偏大,選人用人的視野不寬,“吃空餉”等問題,一是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全面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始終堅持好干部標準和重德才、重實績、重公論、重基層的用人導向,圍繞推進全市改革發展,嚴格按規定的原則、程序選拔干部,進一步拓寬了選人視野和渠道。二是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嚴格落實《天水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天水市市管干部任免規程》、《天水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約談辦法》、《天水市干部選任舉報處理辦法》等已有制度的同時,圍繞規范五人小組醞釀干部工作,制定了《天水市委五人小組醞釀干部工作議事規則》。嚴格執行“凡提必審”,從嚴落實任前“四項審核”制度和干部選任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三是扎實開展綜合分析研判。不斷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辦法,結合市管縣處級后備干部調整補充調研等工作,以機構改革后班子運行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為重點,深入7個縣區和36個市直單位開展了綜合分析研判,為選準用好干部提供科學依據,有效避免了“用管脫節”、“急拿現用”、“帶病提拔”等問題。同時,將圍繞做好明年換屆工作,對各縣區和市直部門領導班子有重點地進行分析研判。四是狠抓超職數配備干部、“吃空餉”、假履歷假檔案專項治理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共消化超職數干部233名,占消化任務471名的49.5%,其中今年6月份以來消化63名。嚴格按政策規定,核查清理“吃空餉”102人,組織專門力量,堅持從嚴從細,初審縣處級干部檔案1276卷,科級干部檔案980卷。五是繼續推行“無任用推薦”干部工作。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年度考核,組織開展不設定具體崗位和使用意向,按照干部選任基本條件,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現狀,擇優推薦正、副縣處級干部的“無任用推薦干部”工作,作為市委掌握的優秀干部人選,為選準用好干部打下了良好基礎。六是高度重視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將年輕干部作為干部隊伍建設的“活水源頭”,深入實施干部源頭培養工程,在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的同時,結合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市、縣區兩級選派952名干部到貧困村任職鍛煉。特別是6月份,根據現有后備干部隊伍現狀,著眼于班子建設長遠需要和為明年換屆儲備人選,集中開展了后備干部調研,通過大面積談話方式,分層分類掌握了110多名優秀年輕干部后備人選,其中70后正縣級后備干部17名,75后副縣級后備干部80名,80后優秀年輕干部26名。各縣區也結合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分別建立了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后備干部隊伍。七是強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健全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發展業績考核評價辦法,加大了基層黨建、生態環境、扶貧攻堅等方面的考核權重,增強了考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較好地發揮了考核的導向性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關于“工作落實年”和精準扶貧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制定出臺了《天水市“工作落實年”考核方案》和《天水市貧困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精準扶貧實績考核實施細則》,為考準考實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關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針對村干部隊伍整體年齡偏大,個別村干部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一是從嚴落實黨建主體責任。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全面從嚴治黨、大抓基層黨建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對省委書記王三運同志點評問題的整改,全力打基礎、補短板、促提升,扎實推進基層黨建各項工作。堅持“書記抓、抓書記”,扎實開展2014年度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有效檢驗和促進了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詳細列出任務清單,與7個縣區委和4個市直行業領域黨工委分別簽訂責任書,量化指標,嚴明獎懲,嚴格實行目標管理。以省委書記王三運同志的點評意見為重點,提出10個方面35項基層黨建整改措施,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目前已整改完成26項。7月下旬對縣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通過現場點評、綜合“會診”,有效促進了整改任務的落實。全面推行基層黨建全員責任制度,在突出各級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的同時,明確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各自分管領域的黨建工作,并定期向本級黨組織報告履行黨建工作責任情況,促進了基層黨建與業務工作的交融互動、共同落實。二是持續整頓軟弱渙散組織。按照先進抓鞏固、一般抓提升、后進抓整頓的思路,深入實施基層黨組織分類提升工程,組織全市各級黨組織結合2014年度考核和民主評議,采取黨組織自評、黨員群眾測評、上級黨委點評的方式,倒排確定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435個。對排摸出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堅持分類指導,一支部一對策,建立領導駐點掛鉤、黨群部門包“軟”村、經濟部門包“窮”村、執法部門包“亂”村的包抓機制,并在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予以傾斜和支持,幫助轉化提高。尤其是對政治引領作用弱化、群眾意見較大、敬業精神缺乏、班子搞內耗不團結的基層黨組織堅決予以調整,目前已有286個基層黨組織率先實現晉位升級。三是集中輪訓村黨組織書記。研究制定《2015—2018年天水市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和《基層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方案》,以理想信念和能力建設為重點,年內將各領域基層黨組織書記都集中輪訓一遍。在培訓內容上,緊扣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涉農方針政策、農村資源資產資金“三資”管理,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在培訓方式上,由市領導、縣區委書記和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走上講臺,面對面為村黨組織書記講政策、傳經驗、提要求,并組織到省市黨建示范點、新農村建設先進村等學習參觀,突出培訓的實效性。從4月初開始,市上有針對性地舉辦以村黨組織書記為主的示范培訓班4期,培訓283人,帶動面上培訓各領域基層黨組織書記55期4941人,其中2491名村黨組織書記已全部實現了集中輪訓,形成了大規模培訓帶頭人、大幅度提高能力素質的良好局面。四是積極儲備村級后備人才。針對村干部隊伍年齡整體偏大、素質不高、能力不足,后備力量缺乏等問題,將村干部后備隊伍建設作為今年農村黨建的重要任務,督促指導縣區以鄉鎮為單位,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人員、復員退伍軍人等方面綜合考慮村干部的來源,對本地適合擔任村干部特別是村班子帶頭人的各類人選認真排摸,按照1:3比例,在全市建起8000多人的村干部后備人才庫,并定期調整、動態管理,重點人選加強實踐鍛煉和跟蹤培養,條件成熟的及時吸收進村“兩委”班子,交任務、壓擔子,幫助其盡快成長,有效解決了村級黨組織書記“后繼乏人”的問題,并為明年村“兩委”換屆打下了良好基礎。五是探索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積極推廣甘谷、清水等實踐中總結的基層民主管理監督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村民議事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支持保障,進一步完善了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委會為基礎,村民議事、監督管理組織為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紐帶,群團組織為補充的“一核多元”的村級組織構架和運行機制。對各種惠民政策和群眾關注的事項,督促全程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進一步規范了村班子運行,促進了村級事務民主管理。同時,根據基層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大幅精簡的原則,對村、社區涉及機構牌子多、考核評比多、創建達標多等“三多”問題進行了初步梳理,在秦州等部分縣區開展了職責調整工作,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提高了基層群眾自治水平。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階段性的,我們將按照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做到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措施不軟,全面落實“兩個責任”,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強化整改成果運用,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機制,促進廣大干部廉潔從政,促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單位: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電話0938—8271233,地址:天水市秦州區環城中路6號,郵編:741000,電子郵箱:m8271233@163.com。
中共天水市委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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