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麗) 記者9月29日從寧夏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寧夏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素質,根據《天津寧夏職業教育合作辦學協議書》,經征求各職業院校意見并與天津市教委協商,自治區教育廳決定在2015年繼續安排職業院校管理干部和專業教師到天津相關職業院校掛職學習,同時天津市教委安排天津職業院校骨干教師到寧夏職業院校支教。
據了解,掛職對象以專業教師為主,適當安排少數管理干部。寧夏到天津教師掛職時間為2015年10月中旬至2016年1月(一學期),天津到寧夏教師掛職時間為2015年10月中旬至2015年12月中旬(2個月)。
為保證掛職順利進行,自治區教育廳給派出單位每1人補助20000元,給接受天津教師單位每1人補助10000元(經費補助到學校,主要用于掛職人員掛職期間的生活費和差旅費補助),掛職結束后由自治區教育廳劃撥到所在單位。
掛職人員在掛職期間,由派出單位和掛職單位共同管理,以掛職單位管理為主,掛職期滿,由掛職單位作出掛職工作鑒定,并存入本人檔案。掛職人員掛職鍛煉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的工作任務,各單位不能隨意抽回掛職人員,有特殊情況須履行請假手續。掛職人員掛職鍛煉期間占原單位編制,保留原單位職務,原工作崗位、職務、職級不變,所享受的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不變。掛職期間的交通費、生活補助等執行有關規定,由派出單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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