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外地病患慕名到北京各大醫院看病時,往往會碰到一些搭訕的陌生人,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被“醫托”忽悠,被帶往一些不知名的診所就醫,并付出高額的掛號和醫藥費。昨天上午,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審理了一起“醫托”詐騙案件,“醫托”們共騙取60余名被害人錢款29萬余元。“醫托”、“托頭”、診所和聘用醫生構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條,利用精心設計的陷阱共同分享病患錢財這塊“蛋糕”。此外,當“醫托”用欺騙手段騙取外地病患錢財時,還有一些人“另辟蹊徑”,以向“醫托”租借孩子的方式,從“醫托”手里掙錢。昨天,共有15名被告當庭受審。
案情
60余人被騙取29萬元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審理了一起“醫托”詐騙案件。經查,被告人趙某等7人于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間,違反國家規定,承包位于望京的杏林仁海診所中醫科不同科室,雇用被告人醫生呂某等4人,組織“醫托”被告人黃某等7人(其中4人另案處理),在北醫三院、兒童醫院、同仁醫院、北京腫瘤醫院、北京中醫醫院等各大醫院附近,將主要是外地來京的病患騙往杏林仁海診所,采取夸大醫生身份和治療效果、開具不明配方高價中藥等方式,共騙取60余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9萬余元。被告人王某作為診所財務,負責收取被害人錢款,為“醫托”提成等工作。15名被告人中,4名醫生被告年齡均偏大,外貌符合“老中醫”的傳統印象。
1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詐騙罪,檢方建議處以1年3個月以下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處罰。面對詐騙罪的指控,15名犯罪嫌疑人均當庭認罪,但部分“醫托”表示,自己的涉案金額并不高,有些受害者僅有口供和辨認記錄,并未提供完整的病歷、發票。多名“醫托”辯護人認為,被害人獲得的藥品并無副作用,且詐騙金額應該扣除中草藥成本。此案昨天并未當庭宣判。
騙術
受害人陷入精心設計陷阱
據了解,“醫托”們往往“埋伏”在各大醫院附近的道路和地鐵口周邊,一些受害人還沒有邁入正規醫院,便陷入多名“醫托”的重重“陷阱”之中。受害者之一的孫女士回憶,因患有耳鳴,她于2014年8月來北京看病,剛走出崇文門站地鐵口,迎面便碰到一對主動搭訕的夫妻,孫女士全盤托出了自己的病情,“我也患有耳鳴。”夫妻中的女子接茬說,同仁醫院很難掛號,自己的耳鳴被同仁醫院“研究院”的廖大夫治好,現在前去復查,她建議孫女士跟隨她前往“研究院”。孫女士輕信了這對夫妻的言語,緊跟其前往所謂的“研究院”,在同仁醫院附近的一條胡同內,孫女士看到一扇鐵門上掛有寫著“同仁醫院”的指示標,鐵門邊上一名男子告訴孫女士,廖醫生當天并不在研究院,而是去往望京地區的杏林仁海診所就診。男子話音剛落,胡同內又出現一對夫妻,巧合的是,他們也自稱找廖大夫復查。在多名陌生男女的連環“忽悠”下,孫女士決定去望京找廖大夫。
在杏林仁海診所,孫女士交納了101元的掛號費,所謂的“廖大夫”為孫女士匆匆把了下脈,掃了幾眼之前的病歷,便草率地開出了三種中藥,孫女士支付了藥費3186元。
縱深
“醫托”團伙從藥費中抽成
據被告“托頭”趙某供述,詐騙得來的錢財中,74%的數額進入了“醫托”團伙的口袋。趙某此前是一名“醫托”,后來成為“托頭”,即負責招攬一些老鄉到北京,組織他們欺騙病患。成為“托頭”后,趙某的“根據地”從正規醫院門口轉換為杏林仁海診所,其在診所內充當導醫或醫生助理的職務,“醫托”帶來病人后,趙某便帶病人找相應的醫生去看病。
趙某稱,他從病人藥費中抽成74%,其中4%據為己有,剩下了的70%分配給屬下的“醫托”,他一個月獲利大約1萬元左右,手下十幾名“醫托”每人一個月可掙三四千元。這些“醫托”沒有基本工資,只掙藥費的提成,如果病患來診所只掛號不買藥,“醫托”就拿不到提成。病人交錢拿藥后,趙某會從診所會計手中拿到藥費底單,并獲得回扣,晚上再給手下結賬。
一名“醫托”黃某說,他每天早上7點左右就到兒童醫院等醫院門口“蹲點”,專門挑外地病患,和病患搭訕取得信任后,便推薦病患前往杏林仁海診所就醫,病人拿著指路的紙條走后,黃某再給“托頭”趙某打電話告知。每一名“醫托”都相應配備一名固定的醫生,他只推薦病患到一名醫生處就診。每“忽悠”一名病人,黃某便分得20到100元不等。另有“醫托”在庭審時表示,往診所送一個病人會得到200元提成。
曝光
聘用醫生工資按天結算
“醫托”一方從病患藥費中抽取七成左右后,剩下的數額歸屬診所,而診所還要向聘用的醫生結算。昨天的15名被告中,4人為醫生身份,他們均持有醫生資格證書。被告呂某稱,上世紀60年代她從醫學院大專畢業,隨后就職于北京某家三甲醫院直至退休,擁有醫師資格和執業證書。“作為老中醫,想發揮一下余熱”, 2014年7月,呂某經朋友介紹,來到杏林仁海診所擔任坐診醫生。每天接待一兩個到三五個不等的病人,診斷方法就是翻閱病人病歷,輔以望聞問切等一些簡單的檢查。藥方基本都開中草藥和一些中成藥。呂某認為自己醫術沒有問題,藥方也具有療效。
在工資結算方面,起初醫療負責人告訴她工資按月結算,后改為按天結算,每月收入3000到10000元不等。醫院安排給她的助理會將她開出的藥方拿到藥房劃價,每天下班前親自給呂某結算100元到300元不等的工資。如果患者沒有選擇退藥就結算300元,如果患者退藥多的話,每天工資會相應減少。
呂某就職一段時間后,發現不少患者自稱被熟人介紹而來,專門找她看病。呂某感到詫異,并意識到該醫院存在“醫托”情況,但在診所相關人員的挽留下,她選擇留在醫院繼續給患者看病開藥。
披露
租給“醫托”小孩一次50元
在“醫托”團伙、診所、醫生這條主要利益鏈外,還出現了以租借小孩的方式掙取“醫托”錢財的人。另案處理的邱某稱,她此前也做過“醫托”,后來被拘留一個月。2014年7月返京后,邱某又和“醫托”們搭上了線,但其這次并非充當“醫托”,而是將自己8歲的親生女兒租借給“醫托”,以此謀生。邱某供述,在兒童醫院門口,不少“醫托”需要偽裝成帶孩子看病的患者,這樣才方便與其他患者搭訕套近乎。邱某每天早上7點左右便帶著自己8歲的女兒來到兒童醫院門口,把女兒租借給有需求的“醫托”,每次收取50元費用,且要求“醫托”先行支付。“醫托”交錢后將孩子抱走,邱某則在附近旁觀他們“忽悠”外地患者。文/本報記者 楊琳 攝影/本報記者 郁驍
醫托利益鏈條
▲一名醫托或多名醫托配合忽悠外地病患去小診所看病,當病患在診所買藥后便分得藥費提成,每名醫托分得20到200元不等。有人向醫托租出自己的小孩謀利,每租借一次收取醫托50元費用。
▲醫托組織者即“托頭”自稱抽取每一名病患藥費七成左右,一部分占為己有,剩余分發給手下的十幾名醫托。“托頭”月收入1萬元左右。
▲剩余30%左右的藥費歸診所負責人所有。
▲診所會計每天向聘來的醫生結算工資,每名醫生根據所就診病患支出的藥費分成,一天多則300余元,少則100余元,月工資在3000至10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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