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不知什么原因,啥都成了最愛吃的食物。(比如孩子們初夏最愛吃的一種野生果實,我們叫它栽秧泡兒,一種灌本的果實。)
一
也許是男性天生強烈的占有欲,小時候,我總想把美好的東西據為己有。 某年初夏,我和好友玲兒同時發現了一樹很好吃的果實,我們都知道那叫“栽秧泡”,這名稱是大人告訴我們的。我和玲兒吃過之后,都覺得那是我們吃過最美味的東西。在這山荒野嶺間,能遇見如此美味,那算是千載難逢的機緣了。我想,這棵樹可能同別的樹不一樣吧?便暗想把它挖回家去種在自家園地里。后來,我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玲兒,玲兒一聽便說道:“你挖回家變成自家的了?” 我說:“那是呀。”
她:“由它生長在這兒,我們每年來吃不是很好嗎?” 我:“如果別人砍了呢?” 她:“誰會來這兒砍?不準你挖回去,咱倆以后再也不告訴別人,每年這些日子來這兒吃就是了。”
…… 我發現小小玲兒臉上微露不快,當下便不再言語。
二
我悄悄把那叢灌木挖了回來,種在自家的園地里。媽媽說你挖回這根刺種在地里做什么?礙事,于是不顧我的極力反對,把它拿回家,燒了。 從此,我知道那棵結出最美果實的灌木因我的占有而不復存在了。 我沒敢告訴玲兒,我想,我們都還是孩子,明年,也許大家便把那棵灌木忘了。 三
又是一個初夏,玲兒興沖沖的跑來找我,提起我們去年曾經的約定,問我是否記得?我點點頭,心卻不安起來。栽秧泡已經成熟了,她開始想念去年的美味。我知道那已成過往,奇跡是不會發生的,便推辭道:“都過了一年,不知那樹還在不?” 她:“肯定在啊,那兒相當偏僻。” 我:“要是不在了呢?” 她:“不在了就算了唄,我們去看看嘛。” 見她如此說,我只得陪著她去了。 結果只看見依舊清晰的土坑…… 玲兒說那坑一定與我脫不了干系,生氣的揚言不再同我要好了。 我們從此各走各的路。很久再無聯系,矛盾便是我挖了那棵灌木,對于美好事物的占有欲讓青梅竹馬的我們分手。我開始懵懂的明白,美好應該與他人分享而不是據不己有,這似乎正是人生的真諦,年幼的我怎能真正理解?
四
我們開始上學了,她老是躲著我,我毫不在意,總以為,聰明帥氣的男孩應該是驕傲的。而咱們年幼時學著說的那些大人們的情話是不能算數的。 她成績平平,因為是女孩,早早地輟學了。 她15歲那年初夏,學校放假,她突然來找我。此時她已出落得如花似玉。 一見面她便問我從前說的話算不算數?我知道那是上學前的事,可如今,我還只是學生,無力掮起半點承諾,便隨口說道:“我們都還小,過幾年行么?” 她:“要不你現在便答應,要不就當你小時沒說過。” 我沉默了。
五
玲兒十六歲突然嫁人了,丈夫是同村的一位建筑工程師,長我們十五歲。我聽到這消息好一陣心酸。 我想,她兒時說的話也是童言無忌了。 六年后,我們再次相見,我才知道她其實并不幸福,因為她不曾忘記過我。我也不曾經忘記過她。因為,盡管那時我們只是童言無忌,卻是我們最真實的心聲…… 而今,我們永遠天各一方了,每當初夏,我便時常想起這個故事。時常警醒自己:美好的事物,應該大度的讓許多人分享而不是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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