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被拆除時,座椅還很新。資料圖片
王洪鐘戴著手銬被法警帶向法庭。
昨天上午,有著“任性區長”之稱的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在市二中院受審,其也是中央巡視組在京第一輪巡視后落馬的首個正局級官員。檢察機關指控王洪鐘涉嫌兩宗罪,其一是受賄罪,其中還牽扯索賄情節,總金額為1416萬元;其二是濫用職權罪,造成國有財產損失2086萬余元。
庭前現場
微笑著與親友打招呼
昨天上午,王洪鐘的多名家屬及其辯護律師提前抵達法庭,在庭內等候。
上午10點左右,王洪鐘乘坐電梯抵達法院二層。王洪鐘頭發花白,雙手戴著手銬,從電梯中走出,法警將他帶向第三法庭。
被帶進法庭時,王洪鐘的神色很平靜,他還微笑著跟前來旁聽的親友打招呼。
“與被雙規前相比,他蒼老了不少。”一位王洪鐘的男性家屬稱。王洪鐘的另一位家屬稱,王洪鐘任職期間為人善良,事業心強,幾乎從未有過休息日。
10點40分左右,因院內裝修,審判長轉至一層第六法庭繼續審理此案。
王洪種的辯護人透露稱,對于檢方的指控,王洪鐘表示認罪,其將為王洪鐘進行罪輕辯護。
檢方指控
罪名1、受賄1416萬為他人謀取利益
1965年出生的王洪鐘案發前是北京市門頭溝區區長,因涉嫌受賄,他于去年11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于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起訴書顯示,在案件審查期間,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被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兩次;因案件重大、復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兩次。
檢察機關起訴書顯示,2001年至2013年期間,王洪鐘先后利用擔任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政府縣長,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區長、區長等職務便利,分別為李某、吳某等8人任職的公司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為此,多次索取或者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現金、房產、手表等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1416萬余元。
多以修繕寺廟為由索賄
據此前媒體報道,市紀委根據對王洪鐘的調查情況制作了一部警示教育片。名為《“任性”的區長——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案警示錄》。
《警示錄》中介紹,市審計局的報告提出門頭溝區有的重大工程,存在沒有簽訂相關合同、施工單位不具備資質等問題。很多項目都是大干快上,省略了一些必要的程序。比如,某個事項沒有履行相關程序時,王洪鐘的辦法是在實施之后再補需要的會議紀要。
《警示錄》中指出,王洪鐘不講程序大干快上,除了著急撈取政績外,還為了獲得經濟上的好處。
《警示錄》中介紹了一些有關王洪鐘受賄為他人謀利的案例。在門頭溝大建設期間,很多企業為了獲得利益而去巴結王洪鐘。其中,有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是王洪鐘的老鄉。在王洪鐘來到門頭溝區任職后,該公司承擔了門頭溝區內很多市政園林工程。該公司負責人幾年間給王洪鐘行賄數百萬元,其中有一部分是王洪鐘主動索要的。王洪鐘索要錢財多以修繕寺廟為由,這些錢一部分最后確實到了廟里,還有一部分在自家陽臺上堆放。此外,王洪鐘還找自己的親戚幫他把錢存起來,并以別人名義買房等。
罪名2、違規拆體育場致2086萬損失
檢察機關起訴書顯示,王洪鐘在擔任門頭溝區區長期間,于2010年至2012年違反規定拆除門頭溝區體育場,致使國有財產損失共計2086萬余元。
綜合以上第一項罪名,檢察機關認為,王洪鐘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拆場館還能使用多年
記者了解到,起訴書中所提到的被王洪鐘違規拆除的“門頭溝區體育場”,也叫“門頭溝體育中心”。2010年10月26日,京華時報曾以《北京門頭溝耗費巨資裝修體育場2年后拆除》為題,對拆除一事進行了獨家報道。
門頭溝體育中心建于1985年,總占地面積9萬平方米,可以容納觀眾4000人,健身活動區建有室外燈光塑膠籃球場3塊、網球場1塊。作為該區的窗口單位,之前已經成功承辦過全國特奧會北京地區選拔賽、第七屆北京市殘疾人運動會開幕式等大型活動。
門頭溝體育中心于2008年進行了重新裝修。2010年,區政府做出決定,拆除這座體育中心,然后建一座更大更先進的體育中心。
京華時報記者于2010年10月25日前往正在進行拆除的體育中心,看到辦公樓的大門、電梯及照明設備都是八成新的,墻壁看上去也是粉刷不久的。此外,在運動場內,塑膠跑道和足球場地完好無損,看臺上數百個座位分為紅藍兩色,座椅上雖有灰塵,但仍能看出是新近更換的,下面的螺絲沒有一絲銹跡,而室外籃球場和網球場已經拆除。內部人士向京華時報記者透露,重新裝修花費不菲,“一兩千萬都不止”,場館內的很多設備都還可以再使用很多年。
覺得不喜歡的就要拆掉
據此前媒體的報道,《警示錄》中介紹,王洪鐘到門頭溝工作之后,一些工程建設,以不同尋常的速度推進。比如一座剛翻修幾年的建筑被拆除,從下達要求到動手開拆也就幾天。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市財政局批準走程序,但沒有什么論證就直接拆了,損失嚴重,而且這種事還不止這一起。
一位曾經和王洪鐘一起工作過的干部在片中介紹,王洪鐘被老百姓稱為“王指倒”,指哪兒哪兒倒,覺得不喜歡的就要拆掉。
>>人物簡介·王洪鐘
公開資料顯示,王洪鐘出生于1965年,北京房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經濟師。1999年3月,被聘為北京理工大學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兼職副教授;2001年5月,被聘為北京理工大學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兼職教授,并著有《百花山下的傳說》等作品。
官方公布的履歷顯示,王洪鐘曾任房山良鄉地區工委書記、良鄉衛星城管理委員會主任,房山區副區長、房山旅游集團董事長,良鄉工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2000年,35歲的王洪鐘調任密云縣縣長,成為正局級干部,之后升任縣委書記。2003年,王洪鐘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10年3月,王洪鐘調任門頭溝區委副書記、代區長,5個月后當選區長。
2014年8月,北京市紀委發布消息,王洪鐘接受組織調查,是北京近年來第一個落馬的在任區長。北京市紀委今年4月通報,王洪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經市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洪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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