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暴力襲警 9名嫌疑人被批捕
張掖路步行街“11·15”暴力襲警案中另一名嫌疑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行政處罰
據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樊麗) 11月26日,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在全國范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11·15”暴力襲警案韓某、杜某等9名嫌疑人。
經查,2015年11月15日14時許,韓某、杜某在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步行街散發傳單,張掖路管理辦公室城管執法人員鄧某依據《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沒收散發的傳單,韓某隨即對城管執法人員鄧某進行謾罵并發生撕扯,之后指使杜某糾集其親屬到案發現場,以城管打人為由,毆打城管人員鄧某。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的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張掖路派出所民警盧某及協警任某、張某某前往處警。犯罪嫌疑人韓某等十余人不聽民警勸阻,對現場的城管人員及民警進行語言威脅、辱罵、推搡并拳打腳踢,致民警盧某頭部受傷,現場城管執法人員也受傷。民警盧某為避免事態的升級惡化,拔槍示警。后經醫院診斷,盧某頭部外傷。
當日下午,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刑偵一大隊對韓某等人嚴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一案立案偵查。此事經各新聞媒體多次轉載報道,城關區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決定由主管偵查監督的副檢察長親自負責,組成專案組與公安機關辦案單位聯系,詳細詢問案件進展情況,提前介入案件偵查,與偵查人員共同分析案情、搜集案件所需的關鍵證據,適時指出證據瑕疵,制定周密的引導偵查方案,偵捕聯動、打擊犯罪。
案件在一周內成功告破,城關分局刑偵一大隊抓獲涉案人員十名,除一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做出行政處罰外,其余9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并于11月25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批準逮捕。城關區檢察院由分管副檢察長親自負責收案后,由偵監科室負責人親自主辦,抽調業務骨干協辦,辦案人員加班加點審查,錄入案件系統至閱卷、提審、最后做出決定,僅用一天時間,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韓某等9人做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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