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22日電 (記者 劉忠俊)四川省工商局22日通報稱,自貢市一家醫院因在向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經營活動中,未按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相關服務費用被消費者舉報,工商部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通報稱,自貢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醫院在提供醫療服務經營活動中,未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在收取了建立一個靜脈輸液通道服務費用3元的基礎上,又在增加組別液體費用中再次加收2.5元的靜脈輸液通道費用。執法人員初步調查,舉報屬實,該項收費已構成重復收費行為,涉嫌違反《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目前,立案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據介紹,在2014年的“紅盾春雷行動”中,自貢市工商部門專門就醫療服務行業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立案查處醫院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案件19件,案值110萬元。
四川省工商局競爭執法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醫療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主要體現在少用多計,濫收費用;肢解材料,重復收費;收取未提供服務費用;強制搭售生活用品等方面。“近年來,南充、巴中、自貢、瀘州等地查處了多起醫療機構亂收費案件。”該負責人稱,其中巴中市工商局還聯合相關部門集中行政約談了當地22家醫療機構負責人,要求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四川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遇到醫院亂收費行為,可拒絕付款,或者支付費用后要求其開具相關憑證,之后撥打12358或12315向物價監督部門、工商部門及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執法部門將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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