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育假98天+延長的60天,生育假達158天
川人頗為關心的生育假,終于塵埃落定。在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的決定》,新修訂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隨之生效。按照新的計生政策,女方生育假延長60天,男方也有20天護理假,且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此次會議上,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沈驥受省政府委托,對《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他在說明中表示,為落實上位法“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組織了專家論證會,并聽取基層意見。專家和基層普遍反映,延長生育假有利于母嬰身心健康、嬰兒的早期發育和人口素質、勞動力素質的提高。
鑒于此,《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育假、護理假不區分孩次,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
目前按照國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要求,女方的基本生育假為98天,如果加上新條例規定的60天生育假,四川的女職工將可以享受至少158天的生育假。(成都晚報 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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