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今年,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施——
新農合重大疾病就醫費用省級結算
據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武永明)為推進重大疾病參合農民在省內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先看病、后付費”和“即時結報”,探索建立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制度,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對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省內就醫費用省級結算及跨省就醫費用核查結報給出時間表:
2016年,全省新農合重大疾病就醫費用省級結算工作在省內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初步建立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工作機制,開展跨省就醫費用結報試點;2017年,全省新農合跨省就醫費用結報范圍進一步擴大;2018年,力爭在全省全面推開新農合跨省就醫費用核查結報工作。
根據《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省內就醫費用省級結算及跨省就醫費用核查結報工作實施方案》,2016年,我省將選擇外出務工人員與異地安置人員相對集中的1-2個市州作為新農合患者實施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試點地區,依托現有新農合省級管理平臺實現與國家級信息平臺互聯對接,通過建立健全省級跨省就醫費用信息數據庫,實現跨省就醫費用信息及時采集與交換,統一省外就醫補償政策,規范核查結報流程,加強數據信息監管,全面推進我省新農合跨省就醫患者費用核查與結報工作。
農村重大疾病患者在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不計入患者當年補償封頂線計算基數,新農合省級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嚴格遵循省衛計委制定下發的重大疾病臨床診療路徑規范,在相應病種費用限額標準內,一律按照其合規費用的70%(精準扶貧對象和婦女“兩癌”患者提高5個百分點)在患者出院前3天完成新農合基本醫保結算直補;患者出院前2天由大病保險機構完成理賠補償;患者出院前1天由民政部門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患者完成醫療救助補償;患者出院當天結清自付費用。省級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為患者提供新農合補償、重大疾病保險和民政救助補助等“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省級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大病患者的就醫補償費用,全部由新農合省級結算中心與省級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實行統一結算,其主要憑據包括:《甘肅省新農合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資金審核結算表》、《住院補償結算資金明細匯總表》、大病患者補償資料。患者補償資料主要包括:甘肅省新農合住院補償憑證、新農合住院補償清單、醫療住院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轉診轉院審批表原件,出院小結復印件,住院患者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患者所在頁)、一卡通復印件等資料。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督促患者在入院3日內或出院前5天提交齊全個人相關資料,以便大病定點醫療機構在患者出院時集中完成一站式即時結報手續(全部補償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患者出院發票費用總額),否則,全部費用由患者個人墊付返回參合地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補償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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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就醫流程
1.確診
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對已確診患有重大疾病的參合患者,要主動宣傳新農合重大疾病就醫省級結算有關政策規定,正確引導重大疾病患者就近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規范化治療。
2.入院
已確診的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入院時須持有新農合“一卡通”、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轉診轉院審批表原件,經大病定點醫療機構通過新農合省級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查驗患者身份并核對患者參合信息正確無誤后,即可為患者辦理入院手續,并向省級平臺實時上傳大病患者診療信息。患者入院可適當預交相當于自付費用部分的押金。
3.治療
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省衛計委制定的重大疾病臨床路徑實施規范化診療,在規定限額內完成規范化治療要求的療程和各項治療內容;同時將已在本院完成主要治療、病情穩定允許轉至下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患者,及時轉至下級定點醫療機構接受后續康復治療。
4.轉診
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因病情需要到省內參合地以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應按規定程序提前辦理新農合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合地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要正確宣傳引導患者就近選擇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并及時在省級平臺辦理網上轉診審批手續。未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告知并督促患者在出院前按程序補辦,否則,新農合不予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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