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4日在京公布了“2014-2015文物行政執法十大指導性案例”。
這十大案例分別是:北京市西城區天寧寺塔保護范圍內違法建設案、內蒙古自治區阿爾山市阿爾山車站北側平房被擅自拆除案、吉林省長春市東本愿寺舊址保護范圍內違法建設案、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102號被擅自修繕案、江蘇省南京市明故宮機場舊址飛行員俱樂部樓被擅自拆除案、江蘇省徐州市韓橋煤礦舊址部分建筑被擅自拆除案、江西省上饒市三清山古建筑群建設控制地帶內違法建設案、湖南省藍山縣五里坪古墓群建設控制地帶內違法建設案、陜西省西安市西安城墻永寧門保護范圍內違法建設案和陜西省洛南縣城隍廟被擅自遷移拆除案。
十大案例在文物級別上覆蓋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四個管理層級,在案件類型上涉及了擅自拆除文物本體、擅自修繕不可移動文物、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內違法建設等多種違法行為,在執法主體上包括了省、市、縣三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物、文化市場等多種執法機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國家文物局督查司司長劉銘威指出,十大案例集中展現了嚴格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促進文物保護的工作效果。案件查處不是簡單罰款“一罰了之”,而是強調行政處罰的完整性,通過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原址修復文物本體,拆除違法建筑物,恢復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不僅讓違法主體承擔違法成本和整改責任,也使一些地方政府更加重視文物工作和依法保護意識,樹立文物法治觀念,完善文物保護機制,充實基層文物部門人員力量,加大文物保護經費投入。如,曾經受損的徐州韓橋煤礦舊址,修復建成舊址公園,為城市留存文化記憶,“違法案件”變“民心工程”,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他表示,十三五期間,國家文物局將推動構建“國省督察、市縣執法、社會監督、科技支撐”的文物執法督察體系,推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邁上新臺階。
記者 應妮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劉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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