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鑒清被裁定罪名成立。(圖:香港《星島日報》網站)
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海難調查期間,揭發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鑒清作假證供,法官相信黃因受制于委員會的口供而“編故事”,訛稱檢查時確認“南丫四號”上有兒童救生衣。黃于本月1日被裁定一項“在宣誓下作假證供”罪成,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5個月。
辯方大律師John Dunn呈上42封求情信,由被告家人、同事、鄰居等撰寫,稱黃具良好性格、樂于助人、好爸爸,于業界內受尊敬。
法官祁士偉指,被告原有機會在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中,更改口供及說出事實真相,可惜沒有做到,在司法制度下作假證供,必須接受阻嚇性刑罰。
法官考慮到被告的背景、醫療及心理報告,黃因事件喪失長俸作經濟保障,自海難事件就開始有抑郁癥,判以被告入獄15個月。
已退休的被告黃鑒清(61歲)早前否認在2013年2月28日的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中擔任證人時,故意訛稱在2012年5月8日檢驗南丫四號,見過及點算過該船上的兒童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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