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商洛訊(記者 陳永輝)3月2日,華商報A07版報道了商南縣富水鎮小伙小汪家及另一戶村民因鎮上修路,房屋、樹木被施工隊推倒一事后,商南縣委書記劉春茂、縣長崔華鋒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富水鎮政府積極做好協調賠償。
今年1月16日,小汪家的一間17.2平米的土坯房被突然開進來的挖掘機推倒。經了解,鎮上修路,已與拆遷范圍內的絕大多數群眾簽訂協議,由于小汪在蘭州工作,致使拆遷協議沒有簽訂。經查,小汪房屋系工程施工方傳達口誤造成被拆,屬施工方個人行為,富水鎮政府沒有安排施工方拆除小汪房屋。
此事經華商報報道后,商南縣委縣政府成立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對房屋拆除后帶來的經濟損失進行合理賠償。3月4日,經富水鎮政府多次組織協調,小汪與施工方最終達成補償協議,由施工方向小汪補償房屋損失及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3月5日,小汪證實已收到補償款。就此事,商南縣紀委也已介入調查,并將處理結果及時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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