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magasa
馬丁·斯科塞斯的電影《飛行家》(The Aviator)中有一處情節,講收購了雷電華電影公司的飛行大亨霍華德·休斯正監制一部影片叫《亡命之徒》(The Outlaw),片中有些鏡頭對準簡·拉塞爾(Jane Russell)那36D的大胸,逾越了審查規則的色情尺度,遭到審查辦公室的刁難。
《飛行家》(The Aviator)
如果是一般的制片廠,多半就修改、刪除,以求過關,但霍華德·休斯的反應不同于旁人,他財大氣粗,生性暴躁,買電影制片廠來拍電影就圖自己開心,才不管你審查不審查,于是一怒之下,拒絕修改,成為第一個挑戰《海斯法典》的「英雄」,但是,《亡命之徒》因此被美國所有電影院拒諸門外,好幾年都未能上映。
《飛行家》(The Aviator)
這就是讓好萊塢電影公司和導演頭疼萬分的《海斯法典》,它的正式名稱叫「制片法典」。這部法典并非由政府所制訂,而是好萊塢自我保護的產物。
《法典》的大原則如下:
電影不能降低觀眾的道德水準,所以決不能使觀眾的同情心托付于罪惡;不能表現錯誤的生活方式;不能嘲笑法律、宗教和人性。
《法典》的具體細則有幾百上千條,包括禁止出現裸體和挑逗性的舞蹈、不能將神職人員描繪成喜劇角色或者反面人物、不能具體呈現犯罪過程和方法、一定要負面表現通奸和非法性行為的后果、不得讓白人和有色人種通婚等等,此外還有一個長長的臺詞禁語列表。
然而好萊塢電影希望以刺激的內容來吸引觀眾,這是天然的動機,在《法典》的限制下就不得不四處遮掩,以免觸犯道德家那敏感的神經。所以,電影里囂張的歹徒不得不在結束時因為某些故意為之的巧合或者精密的算計落入命中注定的下場,而在懲罰邪惡的同時,影片還需要宣告好人的無辜與善有善報。
有的導演善于打擦邊球,讓觀看的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道德上不那么「崇高」的意圖只讓老練成熟的觀眾領悟到,一般人看來那仍是光明正派的,不會「降低觀眾的道德水準」。
在美國,電影審查的確立和廢除,都與憲法第一修正案有密切關系。
1915年,最高法院的一次判決,規定了電影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判決指出電影僅僅是一門產業,不能享受言論出版的自由,這為電影審查的實施提供了合法性依據。
二十年代初,好萊塢接連傳出明星斗毆殺人、吸毒致死一類的丑聞,給新興繁榮的娛樂業蒙上污垢,多數美國人印象里,好萊塢是一個罪惡之城,城里的人都不干凈,那他們拍出的電影恐怕也不是什么好貨色。
在公眾的大聲疾呼下,為了挽救電影業岌岌可危的聲譽,1922年,行業協會MPPDA(電影制片人及發行人協會)建立起來,該組織后來更名為美國電影協會(MPAA)。
協會首任主席是擁有官方背景的威廉·H.海斯(William H. Hays),他的當務之急就是向公眾推廣好萊塢電影的正面形象,那么首先要為電影樹立「正確的」道德觀。
威廉·H.海斯(William H. Hays)
海斯花了大量的時間,為電影拍攝樹立道德準則,但一開始收效甚微。1927年,他提出什么可以拍、什么不可以拍的規定,但因為沒有任何強制力,也就無法執行。
當時正是無聲電影在向有聲電影轉型,海斯意識到要有一部書面的法典。1930年,在宗教界人士的直接干預下,這部法典問世了,因為海斯在法典制訂過程中發揮了很大作用,人們一直稱其為《海斯法典》,把主管審查的組織稱為海斯辦公室,但后來大多數時間,具體執行審查的工作,都和海斯本人關系不大。
《海斯法典》頒布后,好萊塢制片廠一時也并未將其放在眼里,又過了四年自由自在的日子,直到1934年,因為勢力龐大的天主教會聲稱要抵制好萊塢,電影人終于決定團結起來,實行自我審查。于是所有大制片廠和MPPDA達成共識,承諾所有影片發行前都必須取得放映許可證,并嚴格遵守《海斯法典》。
《海斯法典》于1934年正式施行,該怎么來看待這部法典所代表的美國電影審查制度呢?
首先要明確的是,它不是政府強制電影公司執行的法律,而是行業內部自律的結果,當然這種自律未必是心甘情愿的,必定受到了來自公眾、政府、宗教的壓力。也就是說,美國有電影審查,是當時民意的反映,后來廢除電影審查,其實也是民意的反映。
就在《法典》生效的當年,美國海關就禁止了捷克電影《神魂顛倒》(Ecstasy)的進口。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出現裸體鏡頭的電影,女演員海蒂·拉瑪(Hedy Lamarr)因此名噪一時,這位女演員后來還因為很多別的事出名,如今已是互聯網上的cult偶像。
《神魂顛倒》(Ecstasy)
華納兄弟公司在三十年代以黑幫片而聞名,拍出了《小凱撒》(Little Caesar)和《全民公敵》(The Public Enemy),影響很大,所以這家公司是《海斯法典》重點關注的對象。
《小凱撒》(Little Caesar)
《全民公敵》(The Public Enemy)
因為審查辦公室可以隨意修改劇本,這惹惱了許多編劇、導演和制片廠老板。制片人塞爾茲尼克為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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