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的“皇家一號”。
鄭州“皇家一號”案發至今兩年有余,已有87名涉案人員被判處刑罰,主犯陳加貴、王國付被判處無期徒刑,背后的多名“保護傘”也先后被追查。
正當“皇家一號”案逐漸淡出公眾的視野時,《人民公安報》日前刊發對該案件進行剖析的文章,再度引發社會關注。
據披露,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牽頭組織查處鄭州“皇家一號”系列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贓價值近3億元,查處違紀違法公安民警152人、檢察官3人,其中團、處級領導干部26人。
曾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
3月18日上午8時,正逢上班高峰期,熙熙攘攘的人群涌入鄭州市鄭東新區CBD商務辦公樓,而緊鄰鄭州市房管局的一棟建筑顯得格外靜謐,它就是曾經盛極一時的“皇家一號”。
與當初的繁華盛景不同,如今它大門緊鎖,深藍色大理石鋪就的臺階落滿厚厚的塵土,門廊上方的四個鎏金大字也早已被摳掉。
從2012年8月16日開業,到2013年11月1日被查處,這個盛極一時的“中原第一大娛樂會所”僅存在了一年多時間。
在之后兩年多的時間內,“皇家一號”一直大門緊鎖,早已不復從前豪車扎堆的火爆景象。
一個多月前,有記者重訪“皇家一號”,之前鮮少被外界所知的奢華被曝光:豪華的歐式裝修、精美的實木家具、光滑的大理石地板、復式的包間……雖然里面布滿灰塵,有些包房內的天花板也已掉落,但依然難掩裝修的奢華。
“皇家一號”被查封后,有媒體曾對“皇家一號”的描述稱:“僅裝修就耗費了一年時間,大廳和走廊的地面多使用人造玉石。它的硬件很多方面超過了北京當年的‘天上人間’。到此地消費的客人非富即貴,停車場豪車云集?!?/p>
“皇家一號員工手冊”中這樣描述:“‘皇家一號’是由臉譜集團耗近2億元巨資打造的頂級國際娛樂會所,營業面積15000余平方米,擁有豪華包間156間,英國原裝進口頂級音響設備……”
一名曾經的營銷經理描述說:“反正不管你資金實力多雄厚,只要踏進大廳,都會下意識地想,今晚帶的錢夠不夠?”
“皇家一號”到底有多火?“皇家一號”開業時曾推出“充值送禮”活動,最吸引眼球的是“充百萬送寶馬”。裝修還未完成,單次充值50萬的客戶就有上百個。開業后,不論是工作日還是周末,晚上9點以后就沒有房間了,想消費的顧客只能等著。
據了解,“皇家一號”共6層150多個房間,最大的房間可容納100多人。正常情況下,房間按照檔次,價格從990元到9900元不等,酒水另算。但如果客人多,房間不夠用時,晚上9點鐘一過,營銷經理們便開始拍賣預留的房間。
“你出1萬元,他出2萬元,和競標一樣,誰的價格高,誰就有享用權。”上述營銷經理說。
“皇家一號”87名高管被判刑
這個充滿“傳奇”的娛樂場所,終于在2013年11月1日被畫上句號。
當晚,在前期暗訪取證、縝密偵查的基礎上,河南省公安廳異地用警,抽調新鄉市的1000多名警察,對“皇家一號”進行了突擊查處,省公安廳三名警監坐鎮指揮。11月2日凌晨,“皇家一號”大批有償陪侍人員被警方帶走,足足裝了10車。
據官方通報,“皇家一號”會所開門營業以來,涉嫌色情違法行為,群眾反映十分強烈,于是,警方開始著手調查取證。2013年11月被警方查處后,133名涉案人員被移送審查起訴。
2014年11月,官方曾表示,鄭州“皇家一號”系列案涉及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非法經營罪、窩藏罪等四個罪名,涉案被告87人。
2014年10月,鄭州“皇家一號”案系列案件之一、被告人賈某某等11人協助組織賣淫案,在河南省輝縣市人民法院開庭。因涉及個人隱私,該案數次審理均未公開。
2015年5月25日上午,鄭州“皇家一號”組織賣淫案在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宣判。11名主犯中,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5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隨后,新鄉市紅旗區法院、牧野區法院、輝縣市法院、衛輝市法院陸續對其他76名涉案人員進行宣判:20人犯組織賣淫罪,52人犯協助組織賣淫罪,1人犯非法經營罪,3人犯窩藏罪,分別被判處1至8年有期徒刑,1萬至8萬元不等罰金。
至此,與“皇家一號”有直接關系的案件全部審理并宣判完畢。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任文模在“皇家一號”大量招募公關小姐,并明碼標價組織他人賣淫。
判決顯示,從2012年8月16日開業到2013年11月1日被查封,“皇家一號”存在了15個月,招募了4500多名公關小姐,僅有記錄賣淫就有1620余人次。
公安機關查明,“皇家一號”內部組織嚴明,設立有公關部、營銷部、質檢部、財務部等部門,大量招募、雇用營銷經理、公關經理、公關小姐等從業人員。營銷經理主要負責接待、拉攏顧客,并向客人推薦公關小姐。公關經理管理公關小姐,公關小姐分為紅牌和綠牌兩種,紅牌公關小姐從事有償陪侍,有1600多名;綠牌公關小姐必須從事賣淫活動,有2900多名。
為逃避打擊和法律制裁,“皇家一號”不在內部設賣淫場所。
挖出背后“保護傘”
“皇家一號”被查封后,輿論紛紛猜測:誰是“保護傘”?
2014年4月21日,鄭州市紀檢監察部門透露,包括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周廷欣、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局長黃柏仁、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王新敏等8名公安人員涉及“皇家一號”案,被有關部門調查。
時年50歲的周廷欣,1993年從武警部隊轉業到鄭州市公安系統,2010年3月任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要分管治安支隊、保安公司,負責聯系協調重大群眾性事件處置。
周廷欣等8人被“雙規”,在鄭州警界引起震動。其中,周廷欣和黃柏仁系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而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王新敏和查辦處處長李寧則是剛剛被提拔的副處級實職干部。
2014年4月18日,周廷欣等8人被調查后,鄭州市公安局立即召開黨委會和全市民警大會,通報情況,反思問題,總結教訓。鄭州市公安局表示,盡管此次調查的是民警個人行為,但也暴露出公安機關在治安管理、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鄭州警方將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正風肅紀、強化法紀”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刮骨療毒,純潔隊伍。重點查處隊伍中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特權思想嚴重、執法思想不端正、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程序辦案、非執法主體違規參與執法工作等10個方面的問題。
其實,河南省公安機關對涉黃場所的打擊一直沒有停過。但在歷次打擊中,總有類似“皇家一號”的娛樂場所逃脫。究其原因,無非是有或大或小的“保護傘”。
據了解,與“皇家一號”有關聯的警界人士不止這8人,鄭州市公安局領導要求涉案人員主動到紀委說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鄭州市公安局也出臺了內部文件,規定“轄區內娛樂場所如被連續查處兩次黃、賭、毒現象,治安大隊長和分管副局長免職,連續查處三次,分局一把手免職?!?/p>
此外,在周廷欣等8人被調查前,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處級干部姚天立因涉“皇家一號”被移送司法機關。當時,河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將全力追捕“皇家一號”其他在逃人員,力求深挖細查,徹底摧毀其背后的“保護傘”。
“保護傘”陸續被追究刑責
在“皇家一號”直接涉案人員宣判之前,因“皇家一號”案落馬的職務犯罪人員也陸續在河南省的不同地方法院宣判。
2014年11月14日,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查辦處原處長李寧在鄭州滎陽市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李寧犯受賄罪,受賄金額36.45萬元,考慮其有自首和積極退贓情節,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2014年11月16日,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支隊長王新敏在鄭州二七區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王新敏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
2014年11月30日,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原處長汪海在桐柏縣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汪海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違法所得256.5萬元人民幣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14年年12月9日,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在新密市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周廷欣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隨后,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驗收科科長卞衛華、南關街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李志軍等人均因受賄罪獲刑。
此后,“皇家一號”背后的“保護傘”陸續被追查,一些原本沒有納入視線范圍的人員被紀委查處、檢察機關立案偵辦。
據人民公安報今年2月26日披露,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牽頭組織查處了鄭州皇家一號國際娛樂會所特大組織賣淫犯罪集團、“皇家一號”大股東張軍、邵廣忠特大賭博犯罪集團及其“保護傘”系列案件。
根據干部管轄權限,河南省公安廳、鄭州市公安局和鄭州市紀委等單位分別給予涉及“皇家一號”案的155名違紀違法公安民警、檢察官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涉嫌犯罪的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等3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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