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甘肅網-甘肅日報訊(記者 呂寶林)省紀委今天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分別是:酒泉市金塔縣東壩鎮三上村黨總支書記何生泉(公務員)亂收費、貪污集體資金問題。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何生泉借申報農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之機,違規向8戶申領農戶收取費用共1600元,用于村干部個人消費;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村集體資金6361.5元。何生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違規收取的費用退還農戶,貪污的集體資金已追繳。
張掖市甘州區黨寨鎮財政所所長馬德華挪用專項資金問題。2013年1月,馬德華將2012年度和2013年度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未按要求造冊發放到應享受補助政策的農民手中,將其中157萬元違規直接轉入該鎮3個村村主任“一折統”賬戶,將296.8萬元借給該鎮下轄5個村,用于村民住宅小區公共設施建設。馬德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挪用的專項資金整改后,發放給危房改造戶。
慶陽市合水縣老城鎮寺塬村黨支部原書記周志輝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2003年,周志輝利用職務之便,在其個人名下虛報退耕還林面積14.3畝,從2003年至2013年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21736元。周志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套取資金已收繳財政。
天水市秦州區楊家寺鄉黨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趙永明等人違規收受現金問題。2013年4月,楊家寺鄉煤灣村黨支部原書記邵利仁、文書邵和平向危房改造戶和低保戶收取“好處費”共計42000元,用于送禮和私分。其中,送給原包村領導趙永明5000元、駐隊干部閆志強3000元,邵利仁分得21000元,邵和平分得13000元。趙永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閆志強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邵利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邵和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規收受資金已全部退還危房改造戶和低保戶。
平涼市靜寧縣雷大鄉范堡村原文書范高興違規為本人辦理低保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時任靜寧縣雷大鄉范堡村文書范高興違反規定程序,私自為自己辦理低保,違規領取低保金5944元。范高興受到免職處理,違規領取低保金已收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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