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5月11日消息,桂林山水甲天下,作為桂林山水核心景觀的漓江是國家5A級景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當地政府對保護漓江流域生態一直保持高壓態勢,但漓江沿岸非法采石挖礦等行為難以根治,秀美山水留下一塊塊難看的“瘡疤”。
近日,桂林市政府再次加大打擊力度,依法責令涉及漓江風景名勝區內的22家采石場全面停產并予以取締。凡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采石場等建設項目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22家采石場位于禁止開發的漓江風光“紅線”范圍內
“江似青羅帶,山如碧玉簪”,以漓江風光和溶洞為代表的山水景觀有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絕”之譽。不久前,記者驅車沿著漓江,從桂林市到陽朔縣走了100多公里,一路看到多處采石場,瘋狂采石、挖石灰巖礦的場景觸目驚心。這些采石場均分布于風景秀麗的漓江兩岸,距漓江直線距離近的僅幾公里,遠的也不過十多公里。
據環保部的漓江流域衛星監測,在已確認的43家采石場中,有22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禁止開發“紅線”范圍內,全部位于桂林市區和陽朔縣轄區,其中有2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域,20家位于漓江風景名勝區的控制協調區。桂林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介紹,其余21家采石場位于“紅線”范圍外,但也屬于漓江流域。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一些膽大妄為者直接將鏟車開進了風景名勝區,更多的利欲熏心者則大打“擦邊球”,以不在“紅線”范圍內為借口在漓江周邊大肆挖山采石。
記者驅車從桂林市區向東南方向行駛不遠,看到左側一片山體突然不見了綠色,映入眼簾的是裸露的黃褐色。拐入一條瀝青路往里走,道路被碾壓得溝溝凹凹,一輛輛滿載砂石的大卡車呼嘯而過。爬上一個山頭放眼望去,采石挖沙造成的坑坡此起彼伏。
“這里離漓江干流僅6公里,全鎮共有11家采石場,僅這個村就有10家。”一位馬姓村民告訴記者:“最早2002年就開始開采。過去每天早晨、中午和傍晚放炮,‘咣’的一聲,連板凳都震得蹦起來,門窗晃動,我家墻上出現很多裂縫。灰塵大得很,風一刮滿屋子都是灰。”
今年3月中旬,記者在陽朔縣葡萄鎮一家采石場看到,緊挨著的3個山頭被采挖,一座小山即將被挖平。據工人介紹,去年一位廣東老板與當地老板合伙投資2000多萬元,將這個采石場轉包過來,每天采石量1500立方米。一位負責人指著一個個山頭數給記者看:“這5座山都是與村民簽訂了10年的租賃合同,相當于被我們買斷了。”
陽朔縣福利鎮一家采石場,按照國土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年生產規模15萬噸,而據一位員工透露,每天開采量1500噸,遠超過審批開采量。
相關環保專家表示,漓江流域山體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土層稀薄、植被生長難,生態環境非常脆弱,一旦破壞很難恢復。桂林理工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郭純青說:“在這里采石挖山是掠奪性、毀滅性行為,加速了巖溶石漠化進程,破壞了沿岸江洲的蓄水能力。喀斯特地貌地下聯網像人體毛細血管一樣密集,污染源可能經過開采口和溶洞進入漓江,生態系統遭到污染和破壞的風險很大。”
違法成本低補償機制不健全
桂林市漓江2013年獲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根據《風景名勝區內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禁止進行開山、采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
其實,2012年廣西就頒布了《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在漓江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開山、采石、開礦等行為。2015年,桂林市政府對六區兩縣范圍內的64家采石場分別按關閉、停業整頓、限期整改三種類型進行分類治理,部分采石場經整改繼續存活。
記者了解到,漓江流域非法采石開礦屢禁不絕,暴露生態保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難題:
巨額暴利導致濫采亂挖。在漓江周邊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潤卻很大,目前采石成本每方大約10元,而片石、碎石和石粉等平均市場價格每方40元,利潤大概為每方30元。
一位鄉鎮干部告訴記者:“一年山場租金只有幾千元、上萬元,礦主賺得盆滿缽滿。”
漓江周邊一位村民說:“我們村有多家采石場,老板主要來自廣東、浙江、福建等地,有村委會‘招’來的,也有自己找來的。簽的合同最長的15年,最短的6年。”
監管體制不順,違法成本低助長采挖行為。長期以來,對漓江流域采石場等礦山企業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同時縣區與市直有關部門的關系也未理順,多頭管理,很難形成合力。
此外,桂林市一位干部反映說,采石采砂違反有關條例,但并不觸犯刑法,處罰也不重。
注重景區整體保護,加強部門協同治理
“對全市采石場管理沒有建立長效機制,沒有編制完成全市采石場總體規劃,沒有重視規劃的銜接,今年有關整治工作尚處于計劃階段,造成了漓江流域小采石場‘遍地開花’,偷采行為沒有得到有效制止,早幾年已經叫停的采石場也沒有實施有效的復墾方案。”桂林市環保局一位官員坦言。
郭純青認為,保護好漓江除了要注重核心景區,也不能忽略與核心景區緊密相連的周邊地區,否則破壞了毛細血管,其他治理將治標不治本。應樹立“大漓江”“大桂林”概念,上中下游齊步推進“大漓江”環保格局盡快形成。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工作委員會、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已經掛牌成立,被賦予對景區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等職能。桂林市有關部門一位干部表示,漓江風景名勝區有關管理部門本應牽頭做好組織、管理、協調等工作,但實際上并未很好發揮作用,“不敢罰,仍然靠請示上級。”
5月4日,桂林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采石場管理的緊急通知》,成立桂林市采石場清理整頓工作組,要求在一個月內徹底關停這22家非法采石場,同時研究生態修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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