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林。在小旅館不足十平米的昏暗小屋里,劉忠林感覺仍然像在監(jiān)獄里蹲小號。即便如此,他依然整天一個人待在房間里,不跟外人接觸。
出獄已近4個月,劉忠林仍然是一個被困著的人。22歲時,他被認為是一起殺人案的兇手,服刑了25年。出獄時,年已48歲,他說他想了兩條路:要么申冤到底,無路可走就一死了之。獲得平反是他唯一認可的重獲自由的方式。
劉忠林如今寄宿的小旅館在遠離家鄉(xiāng)700公里的地方,他稱在出獄之后不久,一直為他申冤的親屬接到過兩次“威脅電話”,這讓劉忠林感覺到恐懼,盡管它并未實際發(fā)生,但為了安全考慮,他還是躲了起來。
4月25日,吉林高院已開庭再審劉忠林故意殺人案,目前尚未宣判。在再一次可能改變命運的宣判之前,劉忠林依然關在“殺人犯”的牢籠里。
兩個“威脅電話”:再告整死你們
4月25日,在長春參加完吉林高院的再審開庭,劉忠林沒有停留,也沒有回家,而是和親屬連夜乘車趕回了700公里外的A地。因為第二天晚上大霧,他們只好中途停留,歷經(jīng)兩天兩夜,才到達目的地。
劉忠林在A地已經(jīng)待了一個月,遠離認識他的人,也為了躲避可能影響他申冤的“威脅”——這“威脅”來自兩個電話,看不見摸不著,卻讓他的神經(jīng)變得緊張,整個人陷入焦慮。
劉忠林的表姐夫王貴貞多年來一直為劉忠林奔波申訴,他稱,再審開庭當天晚上11時左右,有兩個不同號碼的陌生電話連續(xù)打到他妻子的手機上,因為號碼不熟,怕又是威脅電話,沒敢接。而在此之前,他已接到過兩次“威脅”電話。
第一次是在劉忠林刑滿釋放(1月22日)一個月之后。王貴貞稱,對方在電話里說:“服完刑你們還告,再告沒有你們的好,就要整你。”話不好聽,王貴貞沒等對方說完就掛了。
第二次是在4月中旬,王貴貞說,這次對方聽起來更加蠻橫,“他以受害者家屬的口氣罵我,說人能白死嗎,自己都承認了還可哪兒告,再告整死你。我說,‘你再罵我給你錄下來’”。
王貴貞說,這是兩個奇怪的電話,對方不報家門,來電顯示是17開頭的電話號碼,但沒有具體的地點,只顯示“中國”兩個字。第二個電話,也不太可能是受害者家屬打的,出獄后,劉忠林曾到死者鄭殿榮的哥哥鄭殿臣家坐了坐,“嘮了嘮家常”。自從2012年吉林高院決定再審劉忠林案后,曾委托警方重新驗尸,但挖開墳墓時,卻發(fā)現(xiàn)尸體不見了。鄭殿臣說,他一直不認為劉忠林是殺害妹妹的兇手,“除了兇手,誰會去偷尸體?劉忠林當時還在關著呢,不能是他。”
怕劉忠林心理負擔重,王貴貞沒有馬上把“威脅電話”的事情告訴他,劉忠林是后來從其他親屬口中得知的。家屬們覺得劉忠林待在家里不安全,在申訴有結果之前,讓他到A地躲一躲。
A地周圍是一片荒涼的山地草原,風沙重,這讓劉忠林時常想到自己的遭遇。“我上這兒躲避來了,土面子刮我,我一尋思就恨,出獄了還得被威脅,想阻止我申訴。”
“出來就是申冤”:“殺人犯”的罪名壓得他直不起腰來
劉忠林是在2016年1月22日出獄的。當天下午兩點,他隨著六人一組的刑滿釋放者走出吉林監(jiān)獄。零下二十多度的氣溫下,只穿著薄薄一層衣服的他凍得直打哆嗦。
等在監(jiān)獄門口的表姐一時認不出他,問了第一個人不是,接著問第二個人。“你是劉忠林嗎?”“我是。”姐弟倆抱著哭了起來。
釋放前一周,劉忠林看到了監(jiān)獄里貼出的公示,獄友恭喜他,他不接受,“這不算什么喜事兒,我沒罪,出來就是申冤,沒地方申冤了就去死。”
申冤是他出獄后唯一想的事情,在重獲清白之前,他覺得在哪里都和在監(jiān)獄里一個樣。
出獄后,劉忠林已無家可歸。他輾轉住在幾個親戚家里,但每一家都住不久,感覺哪兒都不是自己的家。他不愿意遇到熟人,看到像是認識的人也要繞著走,“殺人犯”的罪名壓得他直不起腰來。
在A地,劉忠林住在一個小旅館里,房間不足十平米,燈光昏暗。他將自己封閉起來,整天不出門,“也不看電視,這樣感覺挺好。”
他說這樣也不會感到孤獨,就像在監(jiān)獄里“蹲小號”里一樣習慣。坐牢期間,他因喊冤鬧著要自殺,常常被罰“蹲小號”(即關入禁閉室),一張床大小的地方,一個人整天關著。他清楚地記得,一共被關了三年零三天,最多的時候關了六個月。
躲在A地,小旅館人來人往,住的都是過路的司機。劉忠林不愿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經(jīng)歷,但因為媒體的報道,還是有人能認出他來。
一個住在小旅館的司機說得很直接:“我們都不和他說話,冤不冤我們說了不算,得國家說了算。”
王貴貞說,有一回,劉忠林去A地的一個理發(fā)店理發(fā),一個婦女看劉忠林眼熟,問他是不是媒體上報道的那個人,“那個案子說的就是你吧?”劉忠林不吱聲,裝作不知道就走了。
A地草原廣闊,晴天時,天空深邃蔚藍,但劉忠林感受不到一絲的自由。案子開庭再審之后,他顯得更加焦躁。5月8日,澎湃新聞打電話給他詢問情況,他第一句話是:“我都等了26年了,怎么還沒有結果?”
不一樣的再審:法官和檢察員查看了他的傷
在餐廳吃飯時,劉忠林拿著一套塑料紙包裝的餐具擺弄了半天,最終不得不放棄,他十根手指指甲壞死,沒法撕開包裝。此外,他右腳大拇趾缺失,走起路來緩慢搖晃。
劉忠林有點沮喪。傷是他出獄時帶出來的,他曾多次向采訪他的媒體記者控訴,稱入獄前遭到刑訊逼供,辦案人員用竹簽扎遍他十根手指,他右腳大拇趾也被鐵棒砸傷,不得不在監(jiān)獄醫(yī)院里截肢。
王貴貞說,劉忠林本是一個健康的小伙子,申訴期間,他還請村里多名村民按手印出證明,以證明劉被抓前身上沒有傷。
劉忠林是吉林省東遼縣凌云鄉(xiāng)會民村四組村民,1990年10月28日,村民在挖河時,從該村一戶揣姓村民家菜地的地頭挖出一具女尸,后經(jīng)辨認,死者是一年前失蹤的該村女子鄭殿榮。劉忠林在尸體被發(fā)現(xiàn)的第二天晚上被抓。
1991年,遼源中院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劉忠林回憶,他當時不知怎么請律師,法院也沒給他指定律師。法庭上,他自己辯護,法官問“不是兇手為什么承認”,他展示身上的傷,說有罪供述是被打出來的,但法官不采納。
1994年,法院一審判處劉忠林死緩,次年,吉林高院核準死緩。
劉忠林喊冤,一喊就是二十多年。2012年3月,轉機出現(xiàn)了,吉林高院對他該做出再審決定,但“干盼著,一直不開庭”,又等了4年,他刑滿出獄了。
2016年4月18日,躲在外面的劉忠林終于等來一個好消息。當天,吉林高院通知他的親屬,案子將在一周后開庭再審。
與他當年受審不一樣的是,如今有兩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
劉忠林說,此次開庭,他陳述了一個多小時,講述當年的遭遇,說著說著就哭了。庭間休息時,法官和檢察員都來到他面前,看他手上的傷,讓他脫下鞋子,看他缺失大拇趾的右腳。
“法官問我,指甲為什么不去治,我說剛出來沒錢,又問如果平反了去不去治,我說到時候再說。”劉忠林說。
法庭上,律師針對劉忠林的有罪供述申請了非法證據(jù)排除程序,檢方也表示該案多為言辭證據(jù),且相互之間有矛盾,這讓劉忠林感到“有亮光了”。
現(xiàn)在,他希望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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