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網訊【記者景春燕】秦安縣法院日前執行了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岳父狀告女婿借錢不還,女婿面對法院“一次性歸還本金及利息”的判決,卻仍拒不還款。執行陷入困境時,法官對女婿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費等一系列強制措施,才令女婿認識到錯誤主動還錢。
申請執行人劉某是被執行人張某的岳父。從2014年4月開始,張某分別以買車和開飯店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先后多次從劉某處借款13萬元。之后,劉某因急需用錢,多次向張某索要借款未果,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女婿張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過審理,判令張某一次性歸還劉某本金及利息14萬余元。然而判決生效后,張某卻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
今年1月,岳父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秦安縣法院執行局立案后,執行干警向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還錢,但張某態度蠻橫,以自己無力還款為由拒不執行,法院遂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實施失信、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
在拘留期間,張某的父親自愿為其提供擔保,承諾按期付清全部欠款,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對張某的拘留。在規定期限內,張某及父親主動將錢交到法院,并表示已認識到自己借錢不還的行為是違法的,今后將引以為戒,誠信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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