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多地暴雨引發災情,有的地區提前為居民購買了自然災害惠民保險,得到廣泛點贊,也令輿論再次聚焦巨災保險制度。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最新數據顯示,深圳自2014年開始試點巨災保險制度以來,此險種已救助5287人次。數字背后,是一個又一個因受災而急需幫助的家庭、企業,是巨災保險發揮的“緩沖墊”和“穩定器”作用。
巨災保險之難,在一個“巨”字。讓巨災保險在大災大難前“立得住”,是一個全球難題。對此,深圳以“共保體”模式求解,由多家保險公司聯合組成“共保體”,充分化解巨災帶來巨額賠付的風險。“共保體”內,各保險公司充分合作、共享,能夠彌補由于巨災保險制度起步晚造成的經驗和數據儲備不足。事實證明,“共保體”模式運行順暢,7年間,深圳巨災保險救助費用逐步增加、覆蓋面越來越大,而年均保費卻在持續降低。
深圳還要求“共保體”將不低于總保費的10%用于防災減災事業。充分發揮資金融通功能和社會管理功能,讓巨災保險災時管用,平時也發揮效用,這也是深圳創新舉措之一。深圳為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探路,積累了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當下,全球氣候變化引發自然災害頻率和強度都有上升趨勢。完善的巨災保險制度是提高應對自然災害能力,確保社會安全,防控社會風險的重要工具。面對隨時可能降臨的“黑天鵝”,巨災保險制度建設仍然任重道遠,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例如,巨災保險相關立法仍存空白,將巨災保險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災后防范救助體系的呼聲很大。深圳應當有所回應,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在試點實踐基礎上,針對巨災保險責任邊界、監管規則、治理框架等方面作出立法上的突破。又如,巨災保險擴容問題,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也值得思考。近年來,深圳持續擴大巨災保險范圍,降低其響應閾值,取得良好社會反響。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事件納入巨災保險,深圳可以先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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