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省出臺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事項實施方案
中國甘肅網11月23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賦予市(州)、縣(市、區)更大用的自主權,省政府近日印發《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事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诽岢?,從2022年12月1日起,省政府將城鎮批次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等事項授權和委托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審批。
《方案》明確,從2022年12月1日起,將省政府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不含蘭州市城關區、安寧區、七里河區、西固區),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涉及土地征收的集體農用地和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事項,授權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批準。
《方案》明確,將除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或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等3種情形以外的土地,且屬于省政府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不含蘭州市城關區、安寧區、七里河區、西固區),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實施建設涉及土地征收的審批事項,委托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審批。
《方案》明確,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按照授權權限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按照委托權限辦理征地審批手續。超過授權和委托權限的,按照原審批程序辦理。
《方案》指出,將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事項委托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審批。省政府已批準的建設用地,確需改變原批準用途且符合法律法規的,委托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審批。
《方案》強調,授權和委托事項不包括省政府承接國務院授權委托事項。各市(州)政府和蘭州新區管委會不得擅自擴大授權和委托審批范圍及內容,不得將承接的用地審批事項進一步授權和委托。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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