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和11月,自然資源部公開掛牌督辦4起土地違法案件,按照《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辦法》規定,現將案件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山西省大同市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違規占地建高爾夫球場問題
大同市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高爾夫球場項目,即山西大同土林生態旅游觀光園球場,位于大同市云州區(原大同縣,2018年縣改區)黨留莊鄉興勝村、兼埔村。2012年8月動工建設,至2014年11月完成了西球場(9洞)及東球場地下設施的建設,共占地954.51畝(西球場451.77畝、東球場502.74畝),其中耕地81畝、農村道路1.85畝、未利用地871.66畝,球場未投入運營。2017年1月大同市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施并購后,在原球場占地上實施云起農康旅生態休閑運動項目建設。一直未按照有關要求對球場進行查處整改,直至2022年7月調查時高爾夫球場特征仍未徹底消除。目前涉案球場已被取締。
大同市政府與企業草簽合作框架協議并考察引進項目,市政府常務會、市政府專題會等決定由原大同縣政府具體實施并推進項目前期建設,存在把關不嚴、督導不到位問題。2010年8月至2014年11月,原大同縣委、縣政府通過縣委黨政專題會、縣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專題會等,以土地流轉方式,在補充協議中將高爾夫球場項目納入生態體育公園建設,其后雖研究廢止了涉高爾夫球場的條款并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但未及時制止相關建設,造成高爾夫球場違法占地事實,構成違法批準使用土地行為。此外存在云州區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不力、大同市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違規占地等問題。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調查后明確處理意見:確認大同市政府及原大同縣委、縣政府的相關會議紀要、文件中涉及高爾夫球場的內容無效,確認原大同縣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協議和補充協議中涉及流轉土地用于非農建設的內容無效,大同市隆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依法依規使用流轉土地。責令云州區政府對高爾夫球場項目非法占用的耕地進行治理并恢復耕種條件,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確保農地農用。依法依規處置違法建筑物(已拆除)。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問題線索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
二、海南省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違法用地建設生態修復工程問題
海口市西海岸新區南片區一期水系生態修復工程項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西秀鎮,建設單位為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建設內容包括按照防洪排澇規劃連通擴挖河道、地形整理及兩岸綠化等。2019年7月開工建設,至2021年10月停工,共占地1099.34畝,其中耕地291.23畝、林地417.24畝、其他農用地25.23畝、建設用地315.88畝、未利用地49.76畝,用于開挖河道278.35畝(耕地67.04畝)、兩岸植樹種草820.99畝(耕地224.19畝)。目前,857.50畝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46.93畝未辦理供地手續),200.92畝土地(耕地35.54畝)尚未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40.92畝國有建設用地未辦理供地手續。
2010年12月至2019年7月,在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海口市政府通過召開專題會、確定開工時間、督促開工建設等方式,決定由秀英區政府實施征地,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組織施工,構成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行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組織調查后明確處理意見:確認海口市政府相關專題會和文件中涉及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有關內容無效,依法依規、穩妥處置使用土地,對尚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土地,待違法問題處置到位后,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依法完善用地手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問題線索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
三、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環球世紀會展旅游集團有限公司違法用地建設環球融創未來城項目問題
環球融創未來城項目即樂高樂園項目,位于仁壽縣視高街道,由中軍天信(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和環球世紀會展旅游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自2020年6月動工,至2021年10月,共占地5067畝。其中,3660畝動工前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供地手續;550畝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但未供地,用于建售樓部、停車場等;857畝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即動工建設,目前646畝已完善手續,仍有211畝未辦理用地手續,用于建綠化景觀、游樂設施、道路等。
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仁壽縣委、縣政府在未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的情況下,通過成立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項目推進指揮部和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及其他相關會議等方式,組織推動實施征地和補償、項目建設,構成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行為。相關單位和部門存在違法違規實施征地補償、推動項目及部分配套設施建設、監督檢查不到位等問題。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調查后明確處理意見:確認仁壽縣委、縣政府及項目推進指揮部相關會議議定事項中涉及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內容無效。依法收回違法批準征收、使用的土地;對仍未辦理用地手續的土地,責令恢復土地原狀,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已建的地上建(構)筑物,待違法問題處置到位后,依法依規完善用地和建設手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問題線索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責成仁壽縣委、縣政府向眉山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檢查。
四、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天鷹寨”銀杏景觀林示范園違法用地問題
“天鷹寨”銀杏景觀林示范園項目位于達州市達川區萬家鎮,包括銀杏種植園區、銀杏大道、百島花湖、商業街、接待中心、天鷹寨民宿等。銀杏大道建設單位為達州道達交通發展有限公司,其他主要由四川友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于2017年2月至2021年12月進行建設,共占地1.67萬畝(耕地7553.36畝,含永久基本農田1896.62畝),包括:銀杏林1.48萬畝(耕地5822.52畝,含永久基本農田1044.41畝);非農建設574.28畝(耕地415.33畝,含永久基本農田3.62畝),其中557.21畝土地未辦理用地手續;未改變原用途1347.62畝(耕地1298.44畝,含永久基本農田848.59畝)。
達川區委、區政府通過簽訂投資協議和召開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等方式,安排相關單位和部門以及開發企業以土地流轉為名,實施征地補償、推動項目建設,構成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此外存在違法違規編制審批城鄉規劃、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相關單位和部門未依法依規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等問題。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調查后明確處理意見:確認達川區委、區政府相關會議中涉及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的內容無效,依法收回土地并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由達川區政府糾正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問題。待違法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后,分別采取完善相關手續、恢復耕地種植或林業種植等整改措施;對在耕地上種植銀杏樹,穩妥審慎處理,有序退出或整改。由達州市政府責令改正違法違規編制審批城鄉規劃問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問題線索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責成達川區委、區政府向達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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