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9月4日消息,近日,經勸返,潛逃25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陸玉春主動到大理州鶴慶縣監委投案,并如實交代了涉嫌犯罪及潛逃的事實,等待法律的處理。
陸玉春,男,漢族,1965年9月出生,鶴慶縣城郊鄉(現鶴慶縣草海鎮)財政所原所長。1998年9月,陸玉春涉嫌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后潛逃。同年11月17日,鶴慶縣檢察院對陸玉春涉嫌貪污一案立案偵查。2000年4月12日,鶴慶縣檢察院對陸玉春決定逮捕,同年4月29日,公安機關對其開展網上通緝。因監察體制改革,2018年6月,鶴慶縣檢察院將陸玉春案移交鶴慶縣監委辦理。
陸玉春投案(圖源: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
陸玉春交代,25年來,自己在云南、新疆、青海、西藏、內蒙古等地漂泊躲藏,過著非人的日子,父母去世無法盡孝,孩子成長以及成家都無法參與,愧為人子、愧為人父。如果當初能夠正確面對自己的錯誤,即使被判刑,可能也已經服刑結束出來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了。面對紀檢監察機關的勸返政策,為了從普洱市回來投案自首,也害怕半路被抓后主動投案的事實得不到認定,陸玉春買了一輛二手電動車,每天半夜趕路40多公里,白天找可以隱藏的地方躲起來,歷時半個多月、行程600多公里才回到鶴慶。
云南省紀委監委正告外逃人員,紀檢監察機關追逃決心堅如磐石,無論你逃到天涯海角,無論逃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如果選擇主動投案自首,紀檢監察機關會依法給予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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